案例分析1-某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砖混结构,一、二层每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三、四层为局部升高,每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该建筑设有2部普通敞开楼梯,其中A楼梯通至二楼,B楼梯通至四楼,该建筑三、四层还设有一个直通平屋顶的安全出口。该建筑一楼是餐饮用房,二、三楼是OK厅,四楼是茶室。问:(1)该建筑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答:1、该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2、A楼梯应通至四层。或者局部升高部分应设置2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
问:(1)该建筑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答:1、该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2、A楼梯应通至四层。或者局部升高部分应设置2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
解析:1、《建规》5.5.13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该建筑三层为卡拉OK厅,因此建筑应该设置封闭楼梯间。
2、《建规》5.5.11 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根据《建规》5.5.21第4款,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该建筑三层为卡拉OK厅,疏散人员计算为200*0.5=100人,超过50人,所以不符合局部升高设置1不疏散楼梯的要求,因此,三四层局部升高楼层也应设置2部疏散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