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6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5日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资料整理自:众智建筑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