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管材和模具成型或二次加工成型的管件 (用于污、废、雨水排放)的材料、产品分类及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污水、废水、雨水排放。 在无压力的条件下,本标准规定的高密度聚乙烯管内的流体温度应用范围为0℃~ 65℃,瞬间排水温度不超过95℃;高密度聚乙烯管材环境温度应用范围为-40℃~ 65℃ 。
本标准规定了用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管材和模具成型或二次加工成型的管件
(用于污、废、雨水排放)的材料、产品分类及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污水、废水、雨水排放。
在无压力的条件下,本标准规定的高密度聚乙烯管内的流体温度应用范围为0℃~ 65℃,瞬间排水温度不超过95℃;高密度聚乙烯管材环境温度应用范围为-40℃~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