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R-EPS模块大模内置系统(A系统) 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山东省新建、改扩建抗震墙结构、框架一抗震墙结构等结构的墙体保温工程。2. HR-EPS模块框架填充墙系统(B1系统) 适用干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山东省新建、改扩建框架填充墙结构的墙体保温工程。3. HR-EPS模块剪力墙系统(B2系统) 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抗震等级不超过三级,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层数7层及以下,层高原则上不宜超过3.3米的新建、改扩建的剪力墙结构的承重墙体保温工程。
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山东省新建、改扩建抗震墙结构、框架一抗震墙结构等结构的墙体保温工程。
2. HR-EPS模块框架填充墙系统(B1系统)
适用干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山东省新建、改扩建框架填充墙结构的墙体保温工程。
3. HR-EPS模块剪力墙系统(B2系统)
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抗震等级不超过三级,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层数7层及以下,层高原则上不宜超过3.3米的新建、改扩建的剪力墙结构的承重墙体保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