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的脱落、火灾事件频发,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外墙脱落带来安全风险,外墙火灾蔓延迅速,尚无合适的扑救手段和消防措施! 本文分解外墙保温系统的主要分类、构造特点、适应范围及使用年限,并辅以防火图示,力求通俗易懂。 全文共六章,分述如下: 第一章 概 述 按照基层墙体与保温层的位置关系,外墙保温可分为外保温系统、夹心保温系统、内保温系统和自保温系统。
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的脱落、火灾事件频发,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外墙脱落带来安全风险,外墙火灾蔓延迅速,尚无合适的扑救手段和消防措施!
本文分解外墙保温系统的主要分类、构造特点、适应范围及使用年限,并辅以防火图示,力求通俗易懂。
全文共六章,分述如下:
第一章 概 述
按照基层墙体与保温层的位置关系,外墙保温可分为外保温系统、夹心保温系统、内保温系统和自保温系统。
一、外墙内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内侧,比较适合建筑保温隔热指标要求不高、气候条件不太恶劣的地区。
与外保温系统相比,内保温系统有房间及楼板的阻隔,火灾蔓延速度相对较慢。但内保温系统材料遇热或燃烧分解产生的烟气和毒性,可直接威胁人员安全。
二、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外侧,能充分发挥保温材料的保温效能,达到较高的节能效果,较适合寒冷与严寒地区,是目前应用较多的外墙保温系统。
外墙火灾一旦发生,蔓延迅速,目前尚无合适的扑救手段和设施。
三、夹心保温系统由内叶墙、保温层、外叶墙构成,内、外叶墙之间填充保温材料,形成夹心复合外墙。
夹心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高,但墙体较厚,构造工艺相对复杂,较难处理热桥问题,已较少使用。
四、自保温系统属于一种较为新型的保温技术,诸多省份已出台地方标准,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
第二章 内保温系统
一、概念及构造。
二、主要特点及适应范围。
相对外保温系统,内保温系统工艺较为简单,施工方便。但内保温系统的热桥部位较多,节能效果较差,比较适合建筑保温隔热指标要求不高、所在气候条件不太恶劣的地区应用,比如,长江流域所在的夏热冬冷气候区等。
三、防火要求。
内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内侧,与外保温系统相比,有房间及楼板的阻隔,火灾蔓延速度相对较慢。但内保温系统材料遇热或燃烧分解产生的烟气和毒性,可直接威胁人员安全,除规范要求采用A级保温材料的情形外,其他均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保温材料。
注:上表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及应用》
四、防火图示。
五、使用年限。
内保温系统及材料的使用年限宜与基层墙体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当使用年限小于基层墙体的设计使用年限时,应有维修更换的预案措施。
一、概念及构造。
夹心保温系统由内叶墙、保温层、外叶墙构成,内、外叶墙之间填充保温材料,形成夹心复合外墙。【图示4】
外叶墙:在夹心保温系统中,作为装饰层的外侧砌块墙体,称为外叶墙。
二、主要特点及适应范围。
夹心保温系统防火性能高,但墙体较厚,构造工艺相对复杂,且不能有效解决热桥问题,已较少使用。
三、防火要求。
采用夹心保温系统的外墙,保温层与两侧页墙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应存在空隙或空腔【图示5】,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该结构体应符合相应耐火等级建筑的外墙耐火极限要求。
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叶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图示6】。
【图示5】
五、使用年限。
保温材料及整体系统的使用年限应与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砌体安全等级应与主体结构相同。
一、概念及构造。
二、主要特点及适应范围。
外墙外保温技术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欧洲,几十年来,欧美对此类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并已形成健全的、系统的规范标准体系。我国有关保温系统的各项配套材料标准,以及相关实验方法标准等也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不断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是目前应用较多的保温系统形式。
外墙外保温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能充分发挥保温材料的保温效能,达到较高的节能效果,较适应于寒冷与严寒地区。
三、防火要求。
室外氧气充足,外保温系统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目前尚无合适的扑救措施,尤其对于有空腔的外保温系统,因烟囱效应而造成火势发展更快。
注1:以上图表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及应用》。
注2:有空腔的外保温系统,包括幕墙与建筑外墙基层墙体之间的空腔、保温材料与基层墙体及保护层、装饰层之间的空腔等,可不包括采用粘贴方式施工时在保温材料与墙体找平层之间形成的空隙。
四、防火图示。
1、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8】
① 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图示9】。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图示10】。
【图示9】
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五、使用年限。
外保温系统及材料的使用年限宜与基层墙体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当使用年限小于基层墙体的设计使用年限时,应有维修更换的预案措施。
第五章 自保温系统
外墙自保温系统是近十年来推出的新型保温技术,诸多省份已出台地方标准,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
自保温系统的主墙体部位采用自保温墙体块材,配套合理的外墙热桥、剪力墙保温构造和交接面处理构造,以使墙体满足节能要求,属于一种较为新型的保温技术。自保温墙体块材的形式很多,比如各类混凝土复合自保温砌块、发泡混凝土复合自保温砌块、烧结复合自保温砌块,等等。
采用自保温系统的外墙,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应符合相应耐火等级建筑的外墙要求,砌体的安全等级应与主体结构相同,使用年限应与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一、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二、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知识点:外墙保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