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2.7(强)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1.6(强)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2.7(强)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1.6(强)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1.8(强)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基本上就两种:1.是做挡水门槛。2.是做室内外高差。高度都是不小于200mm即可。)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2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6
独立的消防水泵房地面层的地坪至屋盖或天花板等的突出构件底部间的净高,除应按通风采光等条件确定外,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其值不应小于3.0m;
2.当采用单轨起重机时,应保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物体顶部之间有0.50m以上的净距;
3.当采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另外增加起重机安装和检修空间的高度。
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8
消防水泵房应至少有一个可以搬运最大设备的门。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9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
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0
消防水泵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上一层、下一层和毗邻位置,当必须时,应采取下列降噪减振措施:
1.消防水泵应采用低噪声水泵;
2.消防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
3.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
4.消防水泵房内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的措施;
5.在消防水泵房内墙应采取隔声吸音的技术措施。
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2(强)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3
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宜设置独立消防水泵房,并应设置满足柴油机运行的通风、排烟和阻火设施。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4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
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设置场所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均需设置消防泵。在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和重力消防给水系统中,除了需设置消防泵外,还需设置消防转输泵。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分别设置消防泵。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除外: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串联和并联
消防泵的串联是将一台泵的出水口与另一台泵的吸水管直接连接且两台泵同时运行,消防泵的串联在流量不变时可增加扬程。
消防泵的并联是通过两台和两台以上的消防泵同时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消防泵的并联主要在于增加流量。
设置要求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1.6m/s。
●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m-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m-2.5m/s;
●吸水井的布置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涡漩的要求,并应便于安装施工;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墙时,应采用防水套管;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9条第5款的要求;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性套管;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应在水泵吸水管上设置柔性接头,且管径不应大于DN150。
调试要求
●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且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分别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消防水泵安装后应进行现场性能测试,其性能应与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相符,并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140%;当出流量为设计工作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维护管理
●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应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测记录。
●每日应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应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使用类似于iFire消防宝的软件,通过信息化技术四维定位工作人员,确保各类巡查记录表的客观性、准确性,实现设施设备管理的无纸化与数据可视化,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了维保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