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在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
winnieivy
winnieivy Lv.7
2016年09月30日 16: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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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的起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问题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了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目的是保证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对保证建设双方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招投标 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      一、引言   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的起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问题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了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目的是保证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工作的完善处理可以使得工程的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招投标的过程可以确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保障工程款项设计在工程投资的合理范围之内;同时招投标阶段的造价预算也是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阶段,能够保证承办方的利益持平,保证施工双方能够有准确的价格控制标准,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经济化进程不断加深,招投标工作必须向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前进,而实现规范化的首要步骤就是要保证招标文件的严谨,工程量和价的核算合理、全面,保证降低造价,力争通过低价格核算实现高质量的工程施工计划。

摘要: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的起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问题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了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目的是保证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对保证建设双方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招投标 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
  
   一、引言
  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的起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问题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了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目的是保证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工作的完善处理可以使得工程的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招投标的过程可以确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保障工程款项设计在工程投资的合理范围之内;同时招投标阶段的造价预算也是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阶段,能够保证承办方的利益持平,保证施工双方能够有准确的价格控制标准,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经济化进程不断加深,招投标工作必须向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前进,而实现规范化的首要步骤就是要保证招标文件的严谨,工程量和价的核算合理、全面,保证降低造价,力争通过低价格核算实现高质量的工程施工计划。
   二、建设招投标的特点
  (一)程序规范
  目前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有固定的法律条文控制,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招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所以,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程序有明确地规范,不能任意而行,必须由固定的程序和组织机构来实施。
  (二)多方位开放
  我国的招投标工作以建设工程为主体,有着极高的透明度,在招标前就会对招标的目的进行明确阐述,而且尽可能地扩大范围进行招标,而参与竞标的单位是无限制的,这就体现了多方位的开发式招标结构。而且多方位地开发还包括对招标过程的控制,招标投标活动完全置于公开的社会监督之下,杜绝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三)工程招标的核心阶段
  整个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施工阶段的招标是核心阶段,也是竞争非常大的一个阶段,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甚至整个项目的效益。参加竞标的施工单位往往通过压低报价来争取中标,等进入工程再通过追加索赔,来提高利润。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带来的是造价的无限提高、工期的延长、质量降低。所以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好的承包商对建设业主无非是至关重要的。
  (四)公平客观
  招投标全过程自始至终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更加竞标方案的确定,评标委员会会由相关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且中标人的评选规程要有客观地书面公开表述,不会出现任何地歧视现象。评标过程中还会不断地进行招标工作审核,避免出现营私舞弊的现象。招标投标严格禁止承发包双方面对面的讨价还价,一般要求的往往在进行多次谈判之后才能确认。交易主动权掌握在招标人手中,投标人只能应邀进行一次性报价,并以合理的价格定标。
   三、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投标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投标人通常根据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及对竞争对手的实力进行分析后,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做出最后的投标决策。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方法: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进行投标;以保本或微利为策略力争中标;为保证中标,以最大限度低报价为策略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投标人会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报价,以此来争取市场,但是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下,如果对建筑市场的供需情况估计不足,就是使得工程造价上升,此时承办商的情况就会变得很危险,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就会将承办利润降低,使得市场经济陷入不利的情况。所以投标的决策必须要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必须要对建筑市场的供需情况有足够的了解,不能盲目地降低招标底价。
  (二)工程量清单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计价模式为主,在这种模式之下,工程量由招标人提供,报价人的竞争性报价是基于工程量清单上所列量值、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能实现真正意识上的工程造价动态控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中所反应的承包商不平衡报价,是指承包商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低某些分项的单价,同时提高另外一些分项单价,以期达到在施工中运用高索赔策略追加更多工程造价或尽早收回工程款的目的。这样的报价策略有可能使施工中的变更对造价的影响形成异常波动,例如,装饰面层或灯具安装如果特征描述中不能说清楚品牌、型号、颜色、基层情况;工作内容中没有描述工序,这种情况下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会把主材报价较低,而人工和辅材报价较高,使总报价低,在施工变更中进行追加,从而达到更高的利润;又如投标报价时土方开挖一项,就有很多细分的项目,这些项目内容如果描述不清会被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量增加以此来获取高额利润就会无形中地增加成本,提升造价。又如:在工程进度过程中如果进度延长就会造成人工价格的增多,这种资费承担也要由建设单位来承担,所以工程量实际上增加超过一倍,单价如再在投标时超报一倍,业主将承担高于实际价值一倍的额外费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如果计量清单不能反应出建筑商品的质量标准就会使得建筑工程的造价变得更为和不真实,经济代价之外还会发生质量问题。
  (三)招标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
  在多种招标模式中,很难出现整体性投标者利益同盟,原因在于这种利益同盟是以利益为基础的,不良企图者为了构筑临时性的利益同盟,必须支出大量的资金或利益来进行交换。不以最低价标为中标选择时,不良企图者中标的条件就变得十分苛刻,任何投标者的任何外部信息都是被阻隔的,无法依靠的,在不确定自己是否中标也不知道其它参与方是否背叛的情况下,依靠非正当手段掌控信息获得胜利的概率就比较低,合法竞争反而成为投标方的上策。而对合法竞争的招标管理就必须要建立其固定的监督机构,要通过监督控制来监视管理者的行为,同时也要用各种制度规范来进行控制管理,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合理竞争,实现公平公正竞争的准则。
   四、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措施
  (一)招标形式
  《招标法》的第四十一条,规定了招标评标的两种方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最低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即综合评分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这两种招标形式各有特点,而合理的招标形式选择能够保持工程造价的稳定。
  1、综合评分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时,一般都会先进行预审,而预审就是要选择出固定的有能力的投标者,这种预审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了一定的选择空间,使得评标工作变得更为简单,但其实这种看似简单的评标方式有着更为细致的评标标准。在终审过程中应该更多地考虑到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然后再考虑投标报价合理性。所以说,这种投标方式适合较为复杂的、需要高技术支持的建筑工程。


  2、最低投标价法
  更多的建筑工程采用的是最低投标价法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评审最低投标价进行定标,无标底招标。这种制度商务报价非常激烈,参与人的经济利润较低,如果不考虑商务竞争,则就没有中标的可能。而且这种投标竞争方式促进了激励相容约束,因为招标人选择的最低价投标人是在其收益最大化的条件下中标的。因此,这种招标投标机制在理论上是最优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中也强调“鼓励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和无标底招标”,可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评标方法还是有其生命力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但是这种投标竞争方式过于简单往往会出现质量监管问题,所以适合较为简单,技术成熟的建筑工程。评标方法不可能有最完美的方法,上述两种方法也各有利弊,具体应视工程项目而定,并且需在具体办法中尽力完善。无论何种评标方法都会有缺陷,但是对招标形式的恰当判断就可以保证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面的经济利益,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实际有力的规格之内。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公开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为按设计的施工图计量(简称施工图计量)。施工图计量要求计算工程量必须熟悉计量规则中每个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在列计算式时,必须部位清楚,详细列项标出计算式,注明计算结构构件的所处部位和轴线,并保留工程量计算书,作为复查依据。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将直接影响着造价确定的精度,因此,数量计算要准确。一般规定工程量的精确度应按计量规则和顺序规定执行。例如:对于具有单独构件(柱、梁)的设计图纸,可按如下的顺序计算全部工程量:首先,将独立的部分(如基础)先计算完毕,以减少图纸数量;其次,再计算门窗和混凝土构件,用表格的形式汇总其工程量,以便在计算砖墙、装饰等工程项目时运用这些计算结果;最后,按先水平面(如楼地面和屋面),后垂直面(如砌体、装饰)的顺序进行计算。而前面所提到的工程量清单计量方法则是对工程的详细造价问题进行清单整理,由于清单计量中的工程量由招标方提供,一般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必须在中标后一定时段(如一个月)内同建设单位核准工程量,以便确定最终造价。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应该明确规定中标方提供必须的工程计量清单,这样可以避免招标文件的不确定性,同时避免出现中标单位“只求中标、不顾工程”的心态。在招标过程中就要将清单问题进行明确地指示,这样避免出现竣工后的双方利益纷争。而对于计量方法来讲要根据工程情况而进行不同的计量方式选择。
  特征的描述和工作内容的描述也是影响整个报价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工程测量师不仅量要算的精确对工程的施工过程也要非常熟悉。往往由于这两部分内容描述不清或者错误都会造成实际发成的费用和投标时的费用相差很大。投标人也会利用这些问题而进行不平衡报价,出现中标价和结算价完全不符,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繁多。
  (三)计价方法和控制性条款
  报价方法常用的为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报价方式以全费用报价方式为主,费用的报价通过施工方的全部核算(包括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报价方法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这种报价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先汇总后报价,最后进行的报价是总体的价格报告。这种报价方法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单价的价格报告不是十分及时,可能会引起竣工后的价格纷争。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会对一些量大价格高的内容进行控制。例如钢材和商品混凝土,会以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每月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市场信息价)为依据针对钢筋和商品砼做出强制条款,两种材料单价报价在市场信息价上下10%范围内属于合理报价,而在此范围以外的报价须投标单位提供采购渠道及相关证明,供评标委员会判别是否属压价竞争或哄抬价格。又如对石材等装饰性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或厂家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要求送标的同时进行封样,这样就避免了报价与实际相脱离,从而达到对造价的控制。而由于综合单价法这种报价方法对建筑工程的材料、人工、机械单价的价格报告不是十分及时,招标文件会要求投标单位对一些重要的综合单价提供书面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对重要的材料、人工、机械提供单价分析表。从而使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确认综合报价是否合理可行。
  措施费用清单的报价,措施费用指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通用项目费和专业工程措施费。模板、脚手架属于专业工程措施费;主要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属于通用项内容。措拖费内容对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起着至关重要的做用,而投标单位往往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压低报价,而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用的是差的防范材料,对质量和安全没有保证,从而给建设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规定为,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对明确为包干使用的措施项目费用,缺项、漏项、报零均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的情况除外)。对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施工措施项目应充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缺项、漏项、报零,必须按要求报价。
  (四)合同的编制
  招投标合同的编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合同的详细管理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事先确定,要通过合同编制来控制招投标工作的成本控制,首先要进行合理的分标编制。分标要将具体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标段划分,并根据划分结果进行造价分析,这样的合同能够形成良好的竞争形势,也能够更好地规范管理工程成本。另外,还必须要对合同的编制过程进行详细地考虑,要准确标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并对资金的付费方式,合同价格的调整范围等做出明确地规定。而合同的编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避免风险,而风险的承担就要以资金明确为主,通过对风险发生时的资金责任划分来避免出现合同纠纷。
  (五)商务标回标分析
  开标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充分的时间,认真作好回标分析,供评标委员会使用。由于我们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越来越完善,回标分析在整个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也愈显重要,直接影响到评标结果。回标分析要做大量的数据分析和量化,通过数据的量化,才可以更直接的看到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一些建设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能盲目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结束后,为追抢时间,仓促进行评标,结果在真正施工过程中,由于低价中标而和中标单扯皮,影响更长的工期。
  逐条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对综合单价低于“平均报价”过低的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对综合单价过低的应对所提供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进行分析,应充分了解其中的人、材、机的含量和报价。有些投标单位为了低价中标,往往把人材机含量调低。如一投标人A的块料地面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主材块料石材每平方平含量只有不到一平方,更不用说损耗了。评标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询标,投标人A无法做出解释,也无相关证明,后经评委按修正办法对综合单价进行修正。一些投标人在询标澄清过程中往往一口认定“我能做下来,报价低是对建设单位的优惠”。如投标单B块料地面综合单价过低,对其综合单价组成进行分析,发现其材料中只有主材(石材),而无清单描述中的结合层,粘贴层,找平层。在询标澄清中,投标单位B无合理解释和相关证明,只说是对建设单位的报价优惠。评标委员会对此优惠不予考虑,根据修正原则进行修正,恢复了其真实水平,防止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情况。
  对重大的措施费用分析,如主要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费等在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应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比较分析。如投标单位C,其报价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费分别只报价1000和500,而其施工组织设计中有4台钻孔灌注桩、2台大型塔吊、4部井架施工用电梯等显然与报价不符,在询标澄清中,投标单位C无合理解释和相关证明,只说是对建设单位的报价优惠,评标委员会对此不予考虑,认定为重大偏差。
   五、结语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工程的造价控制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有着程序规范、多方位开放、公平客观的特点,而投标决策、计量清单、招标管理等都对工程造价管理有着直接影响。为了规避这些不良影响必须对招标形式、计量方法、合同编制和报价方法进行合理性地选择,这样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而且还可以将造价问题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保证工程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双方利益,实现工程建设的真正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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