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UPS 容量选择(输出功率选择)总结———作者:噜噜牛
ac—米兰
ac—米兰 Lv.18
2015年11月05日 09:38:16
只看楼主

近期,遇到 UPS 容量选择的倍数问题,与考友“黑-耳机”磋商后,烦请“210 大师” 指点之后,特将结论总结如下,分享于各位: UPS 的输出功率选择有量两个出处:(必考两个倍数) 1. 配三(P68):简称“计算机电子是 1.5 倍,其它设备是 1.3 倍”。原文“不间断电 源设备给电子计算机供电时,单台 UPS 的输出功率应大于电子计算机各设备的 额定功率总和的 1.5 倍,对其它用户设备供电时,为最大计算负荷的 1.3 倍数。”

近期,遇到 UPS 容量选择的倍数问题,与考友“黑-耳机”磋商后,烦请210 大师” 指点之后,特将结论总结如下,分享于各位:


UPS 的输出功率选择有量两个出处:(必考两个倍数)

1. 配三(P68):简称“计算机电子是 1.5 倍,其它设备是 1.3 倍”。原文“不间断电 源设备给电子计算机供电时,单台 UPS 的输出功率应大于电子计算机各设备的 额定功率总和的 1.5 倍,对其它用户设备供电时,为最大计算负荷的 1.3 倍数。”

2. 民规:民规有多出出处
1) 6.3.3 条下第 2 款(P53):对电子计算机供电时,UPS 装置的额定输出功率应大于计算机个设备额定功率总和的 1.2 倍,对其它用电设备供电时,其额定 输出功率应该为最大计算负荷的 1.3 倍。(此条和配三不一致)

2) 15.8.2 条,“供电、防雷与接地”:自设前端供电宜采用 UPS 电源,其标称功 率不应小于使用功率的 1.5 倍。

3) 另外,网上还能找到一个编排序号不太一致的民规电子档,其 18.18.3 条,“BA系统宜设不停电电源(UPS)装置,其容量应不小于由其供电的全部用电容 量的 1.5 倍数。”(本条对照纸质版后没有,仅作了解。)


噜噜牛【整理】

houbinhao
2015年11月05日 10:25:54
2楼
学习啦,谢谢帮我们总结
回复
jianzhudianqi
2015年11月06日 06:23:43
3楼
谢谢分享了,学习中
回复
cw5631
2015年11月06日 14:01:18
4楼
那应该选择多少倍的呢?
回复
china_shy
2015年11月06日 14:43:55
5楼
学习了,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mayinghdng
2015年11月06日 18:10:00
6楼
回复
wangxf
2015年11月06日 20:28:30
7楼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cmlhjcfs
2015年11月07日 00:30:37
8楼
很好的总结,谢谢提供!
回复
wang171468177
2015年11月07日 20:12:24
9楼

谢谢分享了,学习中
回复
xuanfeng2013
2015年11月07日 20:42:58
10楼
谢谢分享了
回复
mchg
2015年11月09日 09:16:41
11楼
多谢分享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