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录D 滚球法的说明中有一条“D.0.7本附录各图中所画的地面也可以是位于建筑物上的接地金属物、其他接闪器。”根据这条说明,是不是能可以认为,只要把金属屋面接地了,接闪杆就可以把它当作地面进行计算了。比方说,建筑物高度hx=10m,避雷针高度h=30m,根据规范来说h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应该是rx = [h(2hr − h )]^0.5 − [hx(2hr − hx)]^0.5;
根据这条说明,是不是能可以认为,只要把金属屋面接地了,接闪杆就可以把它当作地面进行计算了。
比方说,建筑物高度hx=10m,避雷针高度h=30m,
根据规范来说h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应该是rx = [h(2hr − h )]^0.5 − [hx(2hr − hx)]^0.5;
那么现在我把建筑物的屋面完全接地了,按照D.0.7的说法,屋面也是可以被当做地面了,这样的话,h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可不可以直接用 rx = [h(2hr − h )]^0.5来计算,这儿的h=30-10(避雷针高度-建筑物高度)
我想请问这种理解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