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1.2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3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1.2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3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1.5 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1.6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1.7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1.8 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 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2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2.3 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3 施工要点
3.1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3.2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②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③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④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⑤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⑥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③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3.4、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3.5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②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③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④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⑤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3.6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②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③阳角处宜作护角;
④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3.7 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②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③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④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⑤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⑥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3.8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②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③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3.9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②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③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④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⑤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