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防火规范5.5.26条中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流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层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我的理解是只有一个单元的塔式住宅楼因屋面不能联通应设2个楼梯。但是条文说明中又说:“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只设一个楼梯?
新建筑防火规范5.5.26条中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流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当不能通至层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我的理解是只有一个单元的塔式住宅楼因屋面不能联通应设2个楼梯。
但是条文说明中又说:“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
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只设一个楼梯?
2楼
一栋2个单元的住宅楼14层12层 并联两单元,分缝作防火墙当做两个只有一个单元的住宅楼。按条文解释各1梯行不行?如果可以,就推翻了规范原文。
也就是说屋面联通就是“多此一举”,只要出屋面即可。
规范也太不严谨了!条文说明一句话,推翻了一个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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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论坛里没人遇到这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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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可不能这么理解。5.5.26是对这个高度范围内的住宅“楼梯间出屋面”的要求;5.5.25.2是对“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在其条文说明中,写得明确出屋面不等同于两部疏散楼梯。一个单元(塔式)在满足仅做一部楼梯时,其楼梯出屋面即可,可以参考13J811-1修订版里面有说明。
2楼的例子还是两单元,不是一个单元,其楼梯间各出屋面,再弄室外疏散梯即可连通。若不连通就找麻烦了,若同一屋面高度就更没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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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真仙 发表于 2015-6-7 10:04 这可不能这么理解。5.5.26是对这个高度范围内的住宅“楼梯间出屋面”的要求;5.5.25.2是对“安全出口”数量 …现在有一栋住宅楼,2个单元。一个单元18层高度小于54米,一个单元11层高度大于27米。楼梯间出屋面,但屋面无法联通。两个单元之间设变形缝,高单元面向低单元一侧15米高不开窗。按规范原文每个单元需要设2个楼梯,按条文解释每个单元设一个直通屋面的楼梯即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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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单个单元,只需出屋面即可。详见条文说明: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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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楼上正解,新建规取消了塔式和单元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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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感谢楼主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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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感谢楼主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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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如果是一栋建筑的两个单元层数不同有高差,楼梯出屋面后,可以通过室外疏散梯相连同。在“设计深度图样”图集中就是靠室外梯来连通。
如果是两栋建筑贴建,每个建筑只有一个单元就可以只出屋面即可了。
相同的这条规范要求,建规上比住宅设计规范,严多了。按照具体工程具体审查,还是有条件与消防处沟通的。如果做两个出口,即使是剪刀梯,分摊面积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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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真仙 发表于 2015-6-8 10:40 如果是一栋建筑的两个单元层数不同有高差,楼梯出屋面后,可以通过室外疏散梯相连同。在“设计深度图样”图 …5187457上图所示2个单元的住宅楼,每个单元设几个楼梯?按规范原文应设2部楼梯,按条文说明设一部出屋面楼梯即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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