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勘协建筑电气分会华南地区学组成立大会电气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议纪要: 一.新《建规》GB50016-2014 问题 1. 第 10.1.10 条 3 款: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 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如何执行?。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如何界定?
一.新《建规》GB50016-2014 问题
1. 第 10.1.10 条 3 款: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 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如何执行?。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如何界定?
意见:
1) 条文由来:据向规范编制组成员了解,本条规定是全国多地消防部门根据不少火灾案例,当配电间(电缆竖井)着火时,消防配电线路(NH 型耐火电缆)也被烧断,影响灭火救援而提出。
2) 根据实验结果,NH 型耐火电缆在 800℃火焰下,只能维持通电 20min,远远不能满足《民规》重要消防设备 180 min 的火灾时持续供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