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enixin 于 2015-5-19 18:50 编辑 最近审图遇到一个问题, 审图时提出了防腐规范GB 50046-2008 4.2.7条: 主要称重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 审图要求按这条规定所有基础主要受力钢筋都必须大于16(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多层框架)。我的理解是4.2.7条所说的主要承重构件指的是框架柱,剪力墙之类的构件,不包括基础,因为规范4.8条中有专门对基础的要求,4.2条为混凝土结构。这工程没有地下室,所以土层内的主要承重构件只有框架柱,纵向钢筋直径自然大于等于16.
最近审图遇到一个问题, 审图时提出了防腐规范GB 50046-2008 4.2.7条: 主要称重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 审图要求按这条规定所有基础主要受力钢筋都必须大于16(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多层框架)。我的理解是4.2.7条所说的主要承重构件指的是框架柱,剪力墙之类的构件,不包括基础,因为规范4.8条中有专门对基础的要求,4.2条为混凝土结构。这工程没有地下室,所以土层内的主要承重构件只有框架柱,纵向钢筋直径自然大于等于16.
第二个问题, 本工程没有地下室, 不过水位高,基础在地下水位变化线内,审图要求基础使用防水混凝土。 我觉得没有必要, 因为用防水混凝土的目的是地下工程的防水,不是混凝土里面钢筋的防水。 审图认为地下水会渗到基础钢筋里,造成腐蚀。 我觉得按这个理论所有基础构件必须做防水混凝土,不管有没有水,因为地面水也可能渗到基础钢筋里面啊。规范又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所以没有地下室不需要用防水混凝土。大婶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