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3.2.4 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这句话到底应该怎么理解,条文解释也没有。第一种理解就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所有的高层仓库。第二种就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可燃、难燃物品的高层仓库。我觉得如果是正常理解就是第二种。但是这规范我也不知道编规范的怎么想的。我正在做一个仓储物流中心,12栋多层戊类仓库,1栋不到50米的高层戊类仓库。纠结啊。
8.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3.2.4 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这句话到底应该怎么理解,条文解释也没有。第一种理解就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所有的高层仓库。
第二种就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可燃、难燃物品的高层仓库。我觉得如果是正常理解就是第二种。
但是这规范我也不知道编规范的怎么想的。
我正在做一个仓储物流中心,12栋多层戊类仓库,1栋不到50米的高层戊类仓库。纠结啊。
问了本地审图中心的一个审图老师,他说还是做上喷淋的。
2楼
规范的意思应该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原因:
1、楼主所说的第一种理解与第二种理解本质的区别,其实是戊类(不燃烧物品)高层仓库需不需要上自喷。(因为从规范3.3允许的各类仓库的层数知道:甲乙类是不允许高层的。)
2、自喷规范中明确了自喷系统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戊类不燃烧物品的危险性肯定比纯高层民用住宅楼小吧)
3、从规范其他条文用词习惯推断,比如: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肯定不会指图书馆建筑就需设置)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肯定不会指其他单、多层建筑就需设置)
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肯定不会指旅馆的客房就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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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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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 顶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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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flyoungko 发表于 2015-5-19 17:49 规范的意思应该是,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原因:1、楼主所说的第一种理解与第 …谢谢,其实我觉得审图的有的问题也不一定理解的到位,所以来论坛请教下。要是碰到理解成所有高层仓库的岂不是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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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现在定的就是先做上喷淋,删除总比加上好做,而且这是个强条真怕碰到个沟通不了的审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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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遇到此类模棱两可问题,一律先问问自己,此处有无可燃物?如果有,那就设喷淋,如果没有,可以果断不设。
话说仓库,多数情况下是铁要设喷淋的。虽然是戊类,这个戊类定义的是货物,但是它没有定义存货的包装。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钢钉不然吧,戊类吧,但是包装是纸箱,必须是要设置喷淋。
本朝喷淋规范还停留在上个世纪苏联老大哥那种思维模式,其实早就应该加以转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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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瓦卡瓦卡 发表于 2015-5-20 20:54 遇到此类模棱两可问题,一律先问问自己,此处有无可燃物?如果有,那就设喷淋,如果没有,可以果断不设。 …可是这个是新出的建筑防火规范的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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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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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个人理解,若是所有的高层仓库都需要设置的话,规范会把高层仓库单独拿出来列为一条,而不会跟“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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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瓦卡瓦卡 发表于 2015-5-20 20:54 遇到此类模棱两可问题,一律先问问自己,此处有无可燃物?如果有,那就设喷淋,如果没有,可以果断不设。 …新规范对存放可燃包装材料的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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