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规制度于2015年4月25日正式废除
yessir123
yessir123 Lv.3
2015年05月07日 22:11:16
只看楼主

注规制度正式废除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规制度正式废除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透明蓝芷
2015年05月12日 15:37:59
2楼
发表这样帖子的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理,对注规有什么仇恨,你仔细看清楚,编制单位仍然需要注册规划师,只是职称删除了,修改法律以后恰恰更坐实了规划师不会取消,仍然会热门的执行下去,像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就是垃圾,败类
回复
yessir123
2015年05月15日 08:39:16
3楼
本帖最后由 yessir123 于 2015-5-17 11:22 编辑 透明蓝芷 发表于 2015-5-12 15:37 发表这样帖子的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理,对注规有什么仇恨,你仔细看清楚,编制单位仍然需要注册规划师,只 …“注册的规划师”不是“注册规划师”。“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修改后的《城乡规划法》还删除了有关注册规划师资格管理办法的制定安排。修改前的《城乡规划法》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也没有提及职称。"(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也很含糊,是用职称,还是从业资格?但是针对规划专业的是用从业资格了。从字面上看,职称证对于在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专业人员用处没有以前大了,可能只保留与工资有关。至于你谈的心理,我倒想说:有意隐瞒事实,不直视真相,才是心理有问题。
回复
随兴而建
2015年06月26日 11:59:50
5楼
我才出来两年,你们的争论我不是很了解,但是还是谢谢你们的这些话,我正开始关注这个考试,好好准备一下
回复
co1435978162291
2015年07月04日 11:32:08
6楼
路过~~!!~~!!~~
回复
qq_1413358092465
2015年07月21日 10:59:44
7楼
路过~~~~~~~~~~~~~~~~~~
回复
种一亩清风
2015年09月08日 15:49:36
8楼
路过~~~~~~~~~~~~~~~~~~
回复
luckz
2015年09月08日 16:14:59
9楼
路过~~~~~~~~~~~~~~~~~~
回复
flagrant
2015年09月10日 16:32:42
10楼
造谣者不得好死
回复
langqiao
2015年09月17日 15:41:12
11楼
难道又玩路子,骗我们的会费,落到协会手里更难了!!亲妈不要了,早晚得落到后妈手里!!悲惨啊!!!!!!
回复
大虾大虾
2015年09月20日 08:48:15
12楼
说的很有道理,学习了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