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绿萝1321 于 2015-2-13 08:41 编辑 砌体规范6.1.1条规定变截面柱的高厚比计算,其计算高度按5.1.4条规定采用5.1.4条规定如下截图请问 是不是有无吊车,变截面柱的高厚比验算,计算高度都按5.1.4条取用呢在看施岚青的应试指南有道例题(如下),在计算下柱的计算高度,是按有吊车的情况取用的.疑问:关于变截面柱的计算高度是按照砌体规范6.1.1条规定按照5.1.4条取用,还是分有吊车和无吊车的情况取用?
砌体规范6.1.1条规定变截面柱的高厚比计算,其计算高度按5.1.4条规定采用
5.1.4条规定如下截图
请问 是不是有无吊车,变截面柱的高厚比验算,计算高度都按5.1.4条取用呢
在看施岚青的应试指南有道例题(如下),在计算下柱的计算高度,是按有吊车的情况取用的.
疑问:关于变截面柱的计算高度是按照砌体规范6.1.1条规定按照5.1.4条取用,还是分有吊车和无吊车的情况取用?
如果按照5.1.4条,下柱的计算高度,排架方向应该是H0=1.5H=11.25m,垂直排架方向H0=1.0H=7.5m,是这样理解吗?
望大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