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4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意见》完善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和确保缴费资金来源,明确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人社部等4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意见》完善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和确保缴费资金来源,明确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对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意见,个人的一点看法,现在建筑施工行业,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很多权益根本就得不到保证,不要说是农民工了,我现在所在的单位,一个小私企,都转正8个多月了,一次保险都没给交过的,明明刚进来的时候说好的,转正三个月就给交五险,这都一天天的过去了,我还在等,看看过玩年回来能不能把我没交的给补交了,所以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权益保护的政策,还是要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