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报:撤回18家企业建筑业资质!
旺德府y18
2024年05月14日 1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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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建筑管理

近期,苏州发布了两批通报: 第一批 共 12家企业(16项非市政类资质) 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建议建筑业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近期,苏州发布了两批通报:

  • 第一批 12家企业(16项非市政类资质) 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建议建筑业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 第二批 6家市政施工企业 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建议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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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准入清出机制,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4〕7号)要求,市住建局对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非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的 24家企业(28项资质)作出限期整改 要求。

根据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反馈, 截至2024年4月24日整改期满 12家企业(16项非市政类资质)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资质长效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不符合资质标准的12家企业(16项非市政类资质)名单,按照建筑业资质许可权限抄送行政审批部门(详见附件), 建议建筑业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上述12家建筑业资质不达标企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不得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附件:?苏州市2023年第四季度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未达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苏州市级许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2024年4月26日

     

2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城〔2023〕54号),市住建局对2023年第四季度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市政施工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截至2024年5月8日,第二批7家市政施工企业已到整改期(附件1), 其中6家市政施工企业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附件2)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议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上述建筑业资质不达标企业(附件2)不得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附件:1. 第二批整改期满市政施工企业名单

2. 苏州市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名单(第二批)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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