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结构设计
guoyq
guoyq Lv.5
2015年01月01日 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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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结构设计规范是基本概率论为基础的设计规范,在世界上有广泛的应用。

欧洲结构设计规范是基本概率论为基础的设计规范,在世界上有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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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5日 07:50:34
13楼
我的博客 guoyuqing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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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5日 17:05:42
14楼
结构设计基础(Eurocode-base)is of structural design)(一)(my dream, my structure)

2015-01-04 21:50:27| 分类: 默认分类 |举报|字号 订阅
Eurocode —Basis of structural design,顾名思义,结构设计基础,其实内容类似(工程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53-2008),都是参考了ISO 2394:1998相关章节。从本规范的命名就可以看出,EN 1990 是欧洲结构设计规范的纲领性文件,是其它各欧洲标准EN1991~1999的指导,(这里要记着,后面的199X不是批年限,而仅仅是一个代号而已,大家一定不要搞错啊)。

随便拿出欧洲EN1990,呵呵。本规范分为以下六个章节:

目录

前言

欧洲规范的发展历程

欧洲规范的地位及应用领域

实行欧洲规范的国家

欧洲结构设计标准与其它标准的协调

欧洲规范的特殊信息

EN 1990之国家附录

第一章 总则

1.1 概述

1.2 参考准则

1.3 基本假定

1.4 基本准则与应用原则

1.5 名词与术语

1.5.1 EN 1990~EN1999 涉及的一般术语

1.5.2 设计术语

1.5.3 作用术语

1.5.4 材料、产品术语

1.5.5 几何术语

1.5.6 结构分析术语

1.6 符号

第二章 一般要求

2.1 基本要求

2.2 可靠度管理

2.3 设计使用年限

2.4 耐久性

2.5 质量管理

第三章 极限状态状态设计原则

3.1 总则

3.2 设计状况

3.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3.5 极限状态设计

第四章 基本变量

4.1作用及环境影响

4.1.1 作用分类

4.1.2 作有标准值

4.1.3 可变荷载的其它代表值

4.1.4 疲劳作用代表值

4.1.5 动力作用代表值

4.1.6 土工作有

4.1.7 环境影响

4.2材料及产品

4.3 几何数据

第五章 结构分析及试验辅助设计

5.1 结构分析

5.1.1 结构模型

5.1.2 静态作用

5.1.3 动态作用

5.1.4 防火设计

5.2 试验辅助设计

第六章 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6.1 总则

6.2 极限状态

6.3 设计值

6.3.1 作用的设计值

6.3.2 作用效应的设计值

6.3.3 材料及产品属性的设计值

6.3.4 几何参数设计值

6.3.5 抗力设计

6.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6.4.1 总则

6.4.2 静力平衡及抗力验算

6.4.3 作用组合(不含疲劳作用)

6.4.3.1 概述

6.4.3.2 基本组合

6.4.3.3 偶然组合

6.4.3.4 抗震组合

6.4.4 作用的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6.4.5 材料分项系数

6.5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6.5.1 验算

6.5.2 正常使用标准

6.5.3 作用组合

6.5.4 分项系数

这里,对我们结构设计人员相关的,无非是重要性等级,与我国一样。

EN 1990的内容包括结构设计的安全等级,靠指标,作用的分类、统计特性、代表值、效应组合,
结构极限状态、设计状况、目标可材料与岩土性能和结构几何参数的统计参数、特征值,结构分析与试验,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分项系数,质量管理和控制等方面,是使用其他欧洲规范必须参考和遵守的。

EN1990 概述如下:

前言

本标准由CEN/TC 250(秘书处设在BSI )出版发行。

本标准作为成员国的国家标准,由2002年10月与其国家标准共存,2010年3月后,成员国将全部执行EN 1990。

本标准取代ENV 1991-1:1994.

CEN/TC 250负责编制所有欧洲标规范。

根据欧洲技术委员会与欧洲电工委员会(CEN/CENELEC)的规定,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国等成员国的相关组织负责欧洲规范的推广与应用。

局部修订稿(A1)前言

本局部修订稿(A1)由CEN/TC 250(秘书处设在BSI )出版发行。

本标准作为成员国的国家标准, 2006年6月后在成员国将全部实施。

根据欧洲技术委员会与欧洲电工委员会(CEN/CENELEC)的规定,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国等成员国的相关组织负责欧洲规范的推广与应用。

欧洲规范发展历程

1975年,欧共体根据95号条款,决定编制施工规范,其目的是消除技术壁垒、协调技术规范。

在这期间,第一步,是建立一种可供选择的设计标准现行标准,第二步,取代之为欧洲规范。

15年来,在该委员会的指导下, 20世纪80年代第一个欧洲规范的产生。

1989年,EU(欧盟)及EFTA(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决定由CEN建立欧洲规范,实行统一的执行标准

结构欧洲规范包括下列编号部分组成:

EN 1990 Eurocode : 结构设计基础

EN 1991 Eurocode 1: 结构上的作用

EN 1992 Eurocode 2: 混凝土结构设计

EN 1993 Eurocode 3: 钢结构设计

EN 1994 Eurocode 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

EN 1995 Eurocode 5: 木结构设计

EN 1996 Eurocode 6: 砌体结构设计

EN 1997 Eurocode 7: 岩土设计

EN 1998 Eurocode 8: 结构抗震设计

EN 1999 Eurocode 9: 铝结构设计

欧洲规范允许各成员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安全等级的权利。

欧标的应用领域及地位

EU(欧盟)及EFTA(欧洲贸易联盟)对欧洲规范作为标准文件基于以下观原因:

作为一种方法符合欧共体及力学与稳定和防火安全的规定。

作为一种施工及相关工程服务合同基础。

作为一种基本框架协调工程产品的技术规范。

欧洲规范与CPD第12条款的相关解释文件12有直接联系,虽然他们与相容的产品标准有不同的性能。因此,欧洲规范技术方面的工作需要给予适当的考虑,可通过CEN技术委员会和EQTA产品标准工作组把欧洲规范的技术规格完全统一。

欧洲规范标准提供正常使用的整个结构和产品构件的一般结构设计准则。特殊设计与施工,由设计者的统一考虑。

实行欧洲规范的国家

把欧洲规范作为国家标准由完整的欧洲规范(包括附录)及国家前言国家附录组成。

国家附录仅包括欧洲规范中由成员国确定的相关参数,在工程设计与施工中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欧标中可选的等级与数值。

欧标中的符号值。

欧标特定国家的自然条件(如好理,气候,雪等)。

欧标中可供选择的方法。

欧标中可供选择的资料性附录。

欧标中不矛盾的补充资料。

欧洲结构标准与其它标准的协调

欧标应协调相应产品规范,在实践中明确产品规范与实施规范很有必要。欧洲规范与同类产品技术规范((ENs和ETAs)的联系由国家附录确定。

EN 1990的特殊信息

EN 1990 是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及耐久性的基本准则及要求,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在设计中配合EN 1991 至EN 1990使用。

EN 1990 给出了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及耐久性可靠度方面的基本准则。

在设计中EN 1991至EN 1999未包含的作用、结构及材料。

可作为一种其它结构的参考文献。

EN 1990 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结构设计、产品、试验及施工标准;

业主(可靠度及耐久性特殊要求);

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

其它相关部门。

EN 1990 对结构设计人员有以下作用:

确定作用及其组合;

确定材料及结构性能;

确定可靠度;

EN 1990 之国家附录

本标准由附注指出可供选择的方法、数值及推荐等级的条款,因此所有执行欧洲规范(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的国家的规范包括确定所有参数的国家附录。

下列条款由实施国自行选择:

— A1.1(1)

— A1.2.1(1)

— A1.2.2 (Table A1.1)

— A1.3.1(1) (Tables A1.2(A) to (C))

— A1.3.1(5)

— A1.3.2 (Table A1.3)

— A1.4.2(2)

本文简单回顾了欧洲标准,让大家对其有个简单的了解。

下文:结构设计基础(Eurocode-base)is of structural design)(二)(my dream, my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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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颜
2015年01月06日 16:48:07
15楼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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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弥漫
2015年01月07日 09:18:55
16楼
谢谢楼主分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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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8日 13:39:42
17楼
第一章 总则
1.1 概述
(1) EN 1990 提出了结构安全性、适用性与耐久性的基本原则及要求,为结构设计及校核的基础,为结构可靠性的纲领文件。
(2) EN 1990 与EN 1991 至 EN 1999 配套适用于建筑与土木工程的结构设计,包括地基基础、结构防火、地震、施工及临时结构等。
注:特殊工程设计C例如,核能设施、大坝等;参见EN 1990 至 EN 1999规范之外的相关规定。
(3) EN 1990适用于材料和作用超出EN 1991 至 EN 1999范围的其它结构设计。
(4) EN 1990适用于既有建筑的结构评定、适用于修复和变更设计及结构用途变化的评定。
注:根据需要可适当附加或修改规定。
1.2标准参考
本欧洲规范配合有其它出版物中过期的、未过期的参考资料和规定。这些被引用的标准参考被放在规范中适当位置,并注明出处。对于过期的参考资料,仅在其修正或校订过才能应用于本欧洲规范。对于未过期参考资料,使用相关的最新资料(包括修正)。
注释:本规范作为欧洲准规范发行,规范条文引用下列己出版的或准备出版的欧洲规范:
EN 1990 Eurocode : 结构设计基础
EN 1991 Eurocode 1: 结构上的作用
EN 1992 Eurocode 2: 混凝土结构设计
EN 1993 Eurocode 3: 钢结构设计
EN 1994 Eurocode 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
EN 1995 Eurocode 5: 木结构设计
EN 1996 Eurocode 6: 砌体结构设计
EN 1997 Eurocode 7: 岩土设计
EN 1998 Eurocode 8: 结构抗震设计
EN 1999 Eurocode 9: 铝结构设计
1.3 适用条件
(1) 按本规范提出的基本准则与应用原则设计时,应符合EN 1990 ~EN 1999的相关假定。
一由有经验的合格的工程师选择结构体系和完成结构设计;
—由具备相应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在施工期间提供充分的监理和质量控制,即在设计室、工厂、车间、施工现场;
—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满足EN 1980, EN 1991到EN 1999、相关施工规范、相关材料和产品规格的要求;
—结构得到充分的维护与保养;
—结构在设计设计条件内使用。
注:可能存在上述假定需要补充的情况。
1.4基本原则与应用准则的区别
(1) EN1990中依据单个条款的符号标记区分基本原则与应用准则。
(2) 基本原则包括:
一唯一的陈述和定义:
一唯一的必要条件和分析模型,除非有特殊规定;
(3) 基本原则由字母P跟随段落编号来标识。
(4)应用准则一般是指遵循基本原则且满足其要求的被公认的规则。
(5) 欧洲规范允许采用满足基本原则及结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但与规范中应用准则不同的设计方法。
注:如果采用不同的应用准则,尽管设计满足EN 1990中的基本原则,但不完全符合EN 1990 。当使用EN 1990列于产品标准附件2或STAG的性质时,设计可能得不到CE认可。
(6)在EN 1990中,应用原则用带括号的数字来标识,比如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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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8日 13:41:11
18楼
1.5术语与定义
1.5 名词与术语
注:本名词与术语取自ISO 2394, ISO 3898, ISO 8930, ISO 8402.
1.5.1 EN 1990 ~ EN 1999 中的一般术语
1.5.1.1施工
建造或施工作业的结果
注:本术语出自ISO 6707-1,用于房屋建筑及土木工程,指完成所有的结构、非结构以及土工的施工。
1.5.1.2 房屋及土木工程类型
按用途分类的建筑工程类型,如住房、挡土墙、工业建筑、路桥。
1.5.1.3 建筑种类
按结构材料分类的建筑工程类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场工结构、钢与棍凝土组合结构。
1.5.1.4施工方法
指将被使用的施工方法,如现浇、预制、悬臂施工。
1.5.1.5施工材料
用于施工的材料,如混凝土、钢、木材、砌体。
1.5.1.6 结构
能承受作用并具有适当刚度的由各连接部件有机组合而成的系统。
1.5.1.7 结构构件
结构在物理上可以区分出的部件。例如,柱、梁、板、基桩等。
1.5.1.8 结构类型
指结构构件的布置分类。
注:结构类型是指,例如,框架,悬索桥。
1.5.1.9 结构体系
结构中的所有承重构件及其共同工作的方式。
1.5.1.10 结构模型
用于结构分析、设计等的理想化的结构体系。
1.5.1.11施工
指为了工程竣工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包括采购、检测及相关的文件编制。
注:本术语包括现场工程;也包括非现场构件制作和后续的现场安装。
1.5.2与结构设计有关的术语
1.5.2.1设计标准
指各满足各个极限状态条件的定量公式。
1.5.2.2 设计状况
代表一定时段内实际情况的一组设计条件,设计应做到在该组条件下结构不超越有关的极限状态。
1.5.2.3短暂设计状况
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使用年限相比,其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如结构施工和维修期间的情况。
注:短暂设计状况与结构的使用或所处的临时情况有关,例如.施工或修复阶段.
1.5.2.4 持久设计状况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其持续期一般与设计使用年限为同一数量级。
注:通常是指结构的正常使用状态。
1.5.2.5 偶然设计状况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如结构遭受火灾、爆炸、撞击时的情况。
1 .5.2.6防火设计
指在火灾状况「结构满足防火要求的设计。
1.5.2.7 地震设计状况
结构遭受地震时的设计状况。
1.5.2.8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1.5.2.9危险
指EN I990至EN I999中定义的待非常和严重的事件,例如,异常作用或环境影响,强度或抗力不足,或与指定尺寸的偏差过大。
1.5.2.10荷载布置
在结构设计中,对自由作用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的合理确定。
1.5.2.11荷载工况
为特定的验证目的,一组同时考虑的固定可变作用、永久作用、自由作用的某种相容的荷载布置以及变形和几何偏差。
1.5.2.12 极限状态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1.5.2.1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1.5.2.1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1.5.2.14.1 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要求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后果不可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5.2.14.2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要求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后果可以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5.2.14.3正常使用标准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标准。
1.5.2.15抗力
结构或结构构件承受作用效应的能力。例如,承载力、刚度、抗裂度等
1.5.2.16强度
材料显示抵抗作用的能力的机械性能,通常用应力单位表示。
1.5.2.17可靠性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可靠度通常以概率表示。
注:可靠度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5.2.18可靠度等级
考虑所有可预计的破坏结果及施工工程成本,提供对用于建设施工工程的资源进行社会经济学最优化的方法。
1.5.2.1 9基本变量
规定的一组变量,用来表示那些描述作用、环境影响、几何量和材料性质包括土的性质的物理量。
1.5.2.20维护
为使结构满足可靠性要求,在结构使用寿命期间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注:在偶发事件或地震之后采取的恢复措施一般不在维护的范围之内。
1.5.2.21修复
为保持或恢复结构的功能而采取的措施,它不在维护的定义范围之内。
1.5.2.22名义值
用非统计方法确定的值。例如,根据物理条件或经验确定的值。
1.5.3 与作用相关的术语
1.5.31作用(F)
a)施加在结构上的一组力(荷载)(直接作用);
b)温度变化、湿度变化、不均匀沉降或地震等引起的强迫位移或加速度(间接作用)。
1.5.3.2 作用效应(E)
由作用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弯矩、应力、应或者结构整体变形和扭转。
1.5.3.3永久作用(G)
1)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其量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可以忽略不计的作用;
2)其量值变化是单调的且趋于某个限值的作用。
1.5.3.4可变作用(Q)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其量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1.5.3.5偶然作用(A)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期很短的作用。
注::除非采取合适的方法,否则预计在很多情况下偶然作用可导致严重的后果。
注:撞击、雪、风、地震作用可能是可变作用或是偶然作用,依据有效的统计分布信息来判断。
1 .5.3.6地震作用(A动)
由地震地面运动引起的作用。
1.5.3.7土工作用
由地面,填土及地下水施加在结构上的作用。
1.5.3.8固定作用
在结构上具有固定空间分布的作用。当固定作用在结构某一点上的大小和方向确定后,该作用在整个结构上的作用即得以确定。
1.5.3.9自由作用
在结构上给定的范围内具有任意空间分布的作用。
1.5.3.10单个作用
可认为与结构上的任何其他作用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为统计独立的作用。
1.5.3.11静态作用
使结构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的作用。
1.5.3.12动态作用
使结构产生的加速度不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1.5.3.13准静态作用
在静态模型中,由等效的静态作用表示的动态作用口
1.5.3.14作用的标准值(Fk)
作用的主要代表值。
可根据对观测数据的统计、作用的自然界限或工程经验确定。
注:标准值可根据统计资料确定。标准值的选择对应于一个指定的概率。即在考虑了结构的使用寿命和设计状况持续时间的情况下,在“基准期’“内最不利状况时(标准值)不被超越的概率。
1.5.3.15设计基准期
为确定可变作用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1.5.3.16可变作用的组合值(ψ0 Qk)
使组合后的作用效应的超越概率与该作用单独出现时其标准值作用效应的超越概率趋于一致的作用值;或组合后使结构具有规定可靠指标的作用值。可通过组合值系数(ψ0≤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1.5.3.17可变作用的频遇值(ψ1 Qk)
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占设计基准期的比率较小的作用值;或被超越的频率限制在规定频率内的作用值。可通过频遇值系数(ψ1≤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1.5.3.18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 (ψ2Qk)
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占设计基准期的比率较大的作用值。可通过准永久值系数(ψ2≤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1.5.3.19可变作用的伴随值(ψ Qk)
在作用组合中,伴随主导作用的可变作用值。可变作用的伴随值可以是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
注:主导作用:在作用的基本组合中为代表值采用标准值的可变作用;在作用的偶然组合中为偶然作用;在作用的地震组合中为地震作用。
1.5.3.20作用的代表值(Frep)
极限状态设计所采用的作用值。它可以是作用的标准值或可变作用的伴随值。
1.5.3.21作用的设计值 (Fd)
作用的代表值与作用分项系数的乘积。
注:见6.3.2
1.5.3.22作用组合(荷载组合)
在不同作用的同时影响下,为验证某一极限状态的结构可靠度而采用的一组作用设计值。
1.5.4 与材料性能有关的术语
1.5.4.1材料性能的标准值(Xk or Rk)
符合规定质量的材料性能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或材料性能的名义值。
1.5.4.2材料性能的设计值(Xd or Rd)
材料性能的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所得的值。
1.5.4.3材料或产品性能的名义值(Xnom或Rnnm)
由适当的文件(如欧洲规范或欧洲准规范)确定的且通常用作标准值的值。
1.5.5与几何参数有关的术语
1.5.5.1几何参数的标准值(ak)
设计规定的几何参数公称值或几何参数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
1.5.5.2几何参数的设计值(ad)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增加或减少一个几何参数的附加量所得的值。
注:几何特性设计值通常等于标准值。但是,所考虑的极限状态对几何特性值非常敏感时.如在考虑几何变形对压曲的效应时,它们取值是不同的。这种情况下.设计值一般直接取自规定值,例如取自适当的欧洲规范或欧洲准规范。另外,它可以由统计资料确定,取值对应于比使用的标准值更合适的分位值‘如.一个更罕见的值)。
1.5.6 与结构分析有关的术语
注:本条款中包含的定义和EN 199D中使用的术语可能无必要联系,但是列在这里以保证与EN 1991至EN1999中相关结构分析的木语一致。
1.5.6.1结构分析 structural analysis
确定结构上作用效应的方法。
注:采用不同的模型时,应从整体分析、构件分析、局部分析进行比较。
1.5.6.2 整体分析
指与结构中特定的一组作用相平衡的一组内力、弯矩或应力的确定过程。内力、弯矩或应力取决于几何特性、结构特性和材料特性。
1.5.6.3 一阶线弹性分析
基于线性应力-应变或弯矩-曲率关系,采用弹性理论分析方法对初始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1.5.6.4 有内力重分布一阶线弹性分析
结构设计中对内力进行调整的一阶线弹性分析,与给定的外部作用协调,不做明确的转动能力计算的结构分析。
1.5.6.5 二阶线弹性分析
基于线性应力-应变或弯矩-曲率关系,采用弹性理论分析方法对已变形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1.5.6.6一阶非线性分析
基于材料非线性变形特性对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注:通过适当的假设,一阶非线性分析可以是弹性的、弹性完全塑性的(见1.5.6.8和1.5.6.9).或弹塑性的(见1.5.5.10),或刚塑性的(见1.5.6.11)。
1.5.6.7 二阶非线性分析 second order non-linear analysis
基于材料非线性变形特性对已变形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1.5.6.8一阶弹性•完全塑性分析
基于由一个线弹性部分和跟随其后的无硬化的塑性部分构成的弯矩/曲率关系曲线,在结构的初始几何状态上进行的结构分析。
1.5.6.9二阶弹性一完全塑性分析
基于由一个线弹性部分和跟随其后的无硬化的塑性部分构成的弯矩/曲率关系曲线,在己发生位移(或变形)结构的几何状态上进行的结构分析。
1.5.6.10 弹塑性分析(一阶或二阶
基于线弹性阶段和随后的无硬化阶段构成的弯矩-曲率关系的结构分析。
注:通常是对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的分析,但也可用于已变位(或已变形)的几何形体。
1.5.6.11刚性-塑性分析
采用极限分析理论对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的直接确定其极限承载力的结构分析。
注:弯矩-曲率关系假定为无弹性变形和无硬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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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8日 13:41:42
19楼
1.6 符号
本欧洲规范中,采用下列符号:
注:引自 ISO 3898:1987
Latin upper case letters
A Accidental action 偶然作用
Ad Design value of an accidental action 偶然作用设计值
AEd Design value of seismic action AEd =γ1AEk 地震作用设计值
AE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eismic action 地震作用标准值
Cd Nominal value, or a function of certain design properties of materials
E Effect of actions 作用效应
Ed Design value of effect of actions 作用效应设计值
Ed,dst Design value of effect of destabilising actions 不稳定作用效应设计值 
Ed,stb Design value of effect of stabilising actions  稳定作用效应设计值
F Action 作用
Fd Design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效应
F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效应标准值
Frep Representative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效应代表值
G 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
Gd Design value of a 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设计值
Gd,inf Lower design value of a 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下限设计值
Gd,sup Upper design value of a 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上限设计值
G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标准值
Gk,j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permanent action j   永久作用j的标准值
Gkj,sup / Gkj,inf
Upper/lower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permanent action j  永久作用j的上限及下限标准值 
P Relevant representative value of a prestressing action (see EN 1992 to EN 1996 and EN 1998 to EN 1999) 预应力作用的相关代表值(见EN 1992 to EN 1996和 EN 1998 to EN 1999)
Pd Design value of a prestressing action 预应力作用设计值
P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prestressing action 预应力作用标准值
Pm Mean value of a prestressing action 预应力作用平均值
Q Variable action 可变作用
Qd Design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可变作用设计值
Q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single variable action 单个可变作用标准值
Qk,1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the leading variable action 1 主导可变作用标准值
Qk,I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the accompanying variable action i 第i个可变作用标准值
R Resistance 抗力
Rd Design value of the resistance 抗力设计值
R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the resistance抗力标准值
X Material property 材料性能
Xd Design value of a material property 材料性能设计值
Xk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material property 材料性能标准值
Latin lower case letters 小写拉丁字母
ad Design values of geometrical data 几何参数设计值
ak Characteristic values of geometrical data几何参数设计值
anom Nominal value of geometrical data几何参数名义值
u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of a structure or structural member 结构或构件的水平位移
w Vertical deflection of a structural member 竖向挠度
Greek upper case letters 大写希腊字母
Δa Change made to nominal geometrical data for particular design purposes, e.g. assessment of effects of imperfections
几何参数名义值的变化量,用于特殊设计目的,如缺陷效应评估
Greek lower case letters 小写希腊字母
γ Partial factor (safety or serviceability)
分项系数
γf Partial factor for actions, which takes account of the possibility of unfavourable deviations of the action values from the representative values
作用分项系数,考虑了作用值偏离代表值的不利的可能性
γF Partial factor for actions, also accounting for model uncertainties and dimensional variations
作用分项系数,也考虑了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尺寸变化
γg Partial factor for permanent actions, which takes account of the possibility of unfavourable deviations of the action values from the representative values
永久作用分项系数,考虑了作用值偏离代表值的不利的可能性
γG Partial factor for permanent actions, also accounting for model uncertainties and dimensional variations
永久作用分项系数,也考虑了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尺寸变化
γG,j Partial factor for permanent action j
永久作用J的分项系数
γGj,sup /γGj,inf Partial factor for permanent action j in calculating upper/lower design values
计算上限/下限设计值时永久作用j的分项系数
γI Importance factor (see EN 1998)
重要性系数
γm Partial factor for a material property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γM Partial factor for a material property, also accounting for model uncertainties and dimensional variations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考虑了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尺寸变化
γP Partial factor for prestressing actions (see EN 1992 to EN 1996 and EN 1998 to EN 1999)
预应力作用分项系数(见EN 1992至EN 1996和EN 1998至EN 1999 )
γq Partial factor for variable actions, which takes account of the possibility of unfavourable deviations of the action values from the representative values
可变作用分项系数,考虑了作用值偏离代表值的不利的可能性
γQ Partial factor for variable actions, also accounting for model uncertainties and dimensional variations
可变作用分项系数也考虑了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尺寸变化
γQ,i Partial factor for variable action i
可变作用ii的分项系数
γRd Partial factor associated with the uncertainty of the resistance model
与抗力模型不确定性相关的分项系数
γSd Partial factor associated with the uncertainty of the action and/or action effect model
与作用和/或作用效应模型不确定性相关的分项系数
η Conversion factor
换算系数
ξ Reduction factor 折减系数
ψ0 Factor for combination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ψ1 Factor for frequen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作用的频遇值系数;
ψ2 Factor for quasi-permanen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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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q
2015年01月08日 15:34:28
20楼
以上内容由本人翻译
回复
guoyq
2015年01月13日 13:08:23
21楼
欧洲结构设计规范EN 1990 在实际设计中应用并不广泛。 其实际应用,提出了以概率为基础的分项目系数设计方法。与我国规范相应规范《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基本相似,都以iso 2394为蓝本,而进行深化的两本规范。不同是欧洲规范是全概率的,包括地基基础;而我国规范还允许其它方法(如容许应力法或单一安全系数法)。
其它如工程重要性划分、目标可靠度、分项系数对比见下表。
不同的是,欧洲规范给出的了组合值系数与地基基础的三种组合设计方法。
Table B1 - Definition of consequences classes

Consequences

Class

Description

Examples of buildings and civil engineering works

CC3

High consequence for loss of human life,

or economic, social or environmental

consequences very great

Grandstands, public buildings where consequences of failure are high (e.g. a concert hall)

CC2

Medium consequence for loss of human

life, economic, social or environmental

consequences considerable

Residential and office buildings, public buildings where consequences of failure are medium (e.g. an office building)

CC1

Low consequence for loss of human life,

and economic, social or environmental

consequences small or negligible

Agricultural buildings where people do not normally enter (e.g. storage

buildings), greenhouses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示 例

一级

很严重:对人的生命、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很大。

大型的公共建筑等

二级

严重:对人的生命、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较大。

普通的住宅和办公楼等

三级

不严重:对人的生命、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较小。

小型的或临时性贮存建筑等

Table 2.1 - Indicative design working life(EN 1990)

Design working

life category

Indicative design

working life (years)

Examples

1

10

Temporary structures

2

10 to 25

Replaceable structural parts, e.g. gantry girders,

bearings

3

15 to 30

Agricultural and similar structures

4

50

Building structures and other common structures

5

100

Monumental building structures, bridges, and other

civil engineering structures

(1) Structures or parts of structures that can be dismantled with a view to being re-use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temporary.

表A.1.3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年)

示 例

1

5

临时性建筑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

100

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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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ang
2015年01月13日 13:59:20
22楼
希望你能继续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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