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8.2.2表格后有个小注,注1是这样说的:“。。。。。。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不知大家对“成组布置的建筑物”这个词怎么理解?一个住宅小区的建筑算成组布置吗?要这样算的话,那么住宅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就得按两座建筑物算喽?之前我一直是按室外用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算的! 请大家给解释一下,怎样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
《建规》8.2.2表格后有个小注,注1是这样说的:“。。。。。。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不知大家对“成组布置的建筑物”这个词怎么理解?一个住宅小区的建筑算成组布置吗?要这样算的话,那么住宅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就得按两座建筑物算喽?之前我一直是按室外用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算的!
请大家给解释一下,怎样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
23楼
都让开了,我要认真的回答一下,具体解释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解读及应用》这本书中的P20第(3)条。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合并版报批稿条文5.2.4“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5.2.2条的规定。”
(5.2.2太多不予引用)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4.8条“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照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超过10000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4m;当厂房建筑高度>=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6m。”
由上述规定可知:成组布置的建筑物需满足一定的条件:(1)有建筑面积要求,工业建筑<=10000m2,民用建筑<=2500m2;(2)有防火间距要求(3)只适合特定建筑,厂房不适合高层厂房,甲类厂房,民用建筑只适合住宅和办公楼。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防火间距缩小,通过建筑构造处理,仍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提高等级,是对缩小防火间距的加强设计,属于合理理由。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室外消防设计流量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流量叠加更改为体积叠加后查表确定总流量,即由原来的两个最大流量叠加改为体积叠加后根据总体积查表所得设计流量。
以下对成组布置的理解均不正确(1)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2的建筑群理解为成组布置;(2)凡是建筑群均理解为成组布置(属过渡设计);(3)将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时的建筑物群理解为成组布置(既然建筑物之间防火建筑小于防火规范要求,那么在消防上就不能叫建筑群,而属于一栋建筑,应按总体积确定设计流量)。
好了,这个问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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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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