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灭火器设计规范: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6.1.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按这个条款似乎可以理解为住宅楼的灭火器配置不需要考虑套内面积,只要每层的公共面积只要不超过200m2,不管住宅套内面积多大都只需要设置2具1A的灭火器。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基本上所有住宅楼层都只需要配置2具1A的灭火器了,根本不需要计算,我还没见过标准层公共面积超过200的住宅,我也看过很多地区的设计,有些地区是按上述理解的,不计公共面积套内面积超500的都只设计2具1A灭火器;还有些地区的设计灭火器数量和容量是计算了套内面积的
根据灭火器设计规范:
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6.1.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按这个条款似乎可以理解为住宅楼的灭火器配置不需要考虑套内面积,只要每层的公共面积只要不超过200m2,不管住宅套内面积多大都只需要设置2具1A的灭火器。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基本上所有住宅楼层都只需要配置2具1A的灭火器了,根本不需要计算,我还没见过标准层公共面积超过200的住宅,我也看过很多地区的设计,有些地区是按上述理解的,不计公共面积套内面积超500的都只设计2具1A灭火器;还有些地区的设计灭火器数量和容量是计算了套内面积的
大家讨论讨论,哪种理解更接近规范编制组的意见呢
2楼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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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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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参与学习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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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只要存在可燃物就应配置灭火器。该条针对的是公共部位,套内也要算的,否则不计套内,那公共部位少于100M2就设0具灭火器了,显然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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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参与学习,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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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raoysh 发表于 2014-4-3 13:50 只要存在可燃物就应配置灭火器。该条针对的是公共部位,套内也要算的,否则不计套内,那公共部位少于100M2就 …根据建规8.1.6条,住宅可以不设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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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帮楼主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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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有没有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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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根据《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8.1.10: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荒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条文解释也未说明户内是否设置灭火器,但是条文中提到“。灭火器的配置要根据建筑物内可攒物的燃烧特性和火灾短险性、不同场所中工作人员的特点、建筑的内外环壤条件等因素,按黑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模 ))GB 50140 如其他有关专项栋准的提走进行设计。”灭火器设置规范里7.1.3 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相应条文解释是“本规范要求计算单元内的任一点,尤其是最不利点(距灭火器设置点的最远点),均应至少得到1具灭火器的保护,即任一可能着火点(包括最不利点)都应在至少1个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圆(以灭火器设置点为圆心,以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半径)的范围内。 ”这样理解下来,住宅户内也算一个单元的的话,是应该布置灭火器的,尤其高层/超高层,可以利于人员迅速灭火。根据之前的一个项目经验,消防验收时,住宅为毛坯交付,则户内要设置灭火器,精装交付时不需要设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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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还应考虑灭火器的保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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