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监理改革试点
zhubing0816
zhubing0816 Lv.12
2014年03月28日 15:03:59
来自于工程监理
只看楼主

工程监理的重大改革已开始2014-03-23 08:48:12 深圳市3月13日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对外发布信息称:“深圳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首先是社会工程全部取消强制监理,并将非强制监理范围逐步扩大至政府工程……”。这突如其来的信息在监理企业中引起了轩然大波,“真的是狼来了”!监理生存的危机感陡然而生。惶恐不安的情绪在深圳市监理单位中蔓延,“我们今后生活的出路在哪里”?毫无准备的深圳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的心情跌入谷底。

工程监理的重大改革已开始
2014-03-23 08:48:12
深圳市3月13日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对外发布信息称:“深圳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首先是社会工程全部取消强制监理,并将非强制监理范围逐步扩大至政府工程……”。这突如其来的信息在监理企业中引起了轩然大波,“真的是狼来了”!监理生存的危机感陡然而生。惶恐不安的情绪在深圳市监理单位中蔓延,“我们今后生活的出路在哪里”?毫无准备的深圳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的心情跌入谷底。
免费打赏
zhubing0816
2014年03月28日 15:08:15
2楼
    三、对取消强制监理的看法
   (一)目前取消强制监理的条件尚不成熟。尤其是在工程层层转包、包工头偷工减料的情况下,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不可忽视的隐患,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是目前质监和安监机构所无法替代的。一旦取消工程的强制监理,其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将难以预料。
   其二,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向高端区域发展的条件尚不成熟,而且无法冲破建设管理体制束缚的瓶颈。绝大部分监理企业为中小规模企业,每人平均盈利不足1万元,企业的经济和人才、技术积累程度不高,暂时不具备向高端企业转型的条件。尤其有些地区,由市、区工务部门垄断项目管理和项目代建,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发展没有市场,监理企业难以找到出路。
   (二)取消强制监理应于法有据。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颠覆,必须慎重稳妥。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今后立法将对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党中央有了政治决策之后,要先立法后推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改革试点。该负责人强调,过去的立法模式,通常是先试点,总结经验之后上升为法律,立法是为了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但这种模式将成为历史。该负责人说,立法将引领改革,先立法、后改革,即便是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也要先有法。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中央要求,凡是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
   由此可见,取消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必须先修改《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起码也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授权,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取消强制监理”如此重大的改革决策。
   四、取消强制监理要做的前置准备
   1988年,国家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并建立一个“高智能的咨询服务业”。但建设监理制度在其发展进程中,偏离了“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最初构想,监理的定位也变成了“一仆二主”。监理定位的模糊导致了实际工作中监理责任界限的模糊,使得监理的责任越来越大,不着边际。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构建责任明晰、权责相符、执业高效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为此,“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应至少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并达到以下目的:
   (一)真正明确监理的定位,即监理是咨询服务业,不是一方责任主体;监理仅对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不承担政府赋予的责任。
   (二)明确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再适用于已取消强制监理的条文。
   (三)突破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必须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配套措施,切实做好取消强制监理的准备工作,如整顿和规范监理市场、实施市场清出制度、监理服务内容做到多样化和差异化、制定业主项目管理标准、建立业主条件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差别管理制度、扩大业主自主选择工程管理方式的权力等,为取消建设监理制度创造条件。
   (四)政府通过行政许可制度及建设程序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使投资者、建设项目法人或业主从自身利益出发,迫切需要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咨询服务。
   (五)与国际工程咨询服务业接轨,允许个人执业,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管理。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将逐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完成历史使命,让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完全走向市场化,届时,再取消建设监理制度为时不晚,否则,将事倍功半。  
回复
jj0335
2014年03月31日 17:23:51
4楼
我本人也干过监理,我认为取消强制监理是对的。不法老总内外勾结,敷衍了事,以营利为目的,不顾职业道德,大量聘用职业素质低下的人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取消强制监理有利于业主选择真正起作用的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正本清源,有利于规范市场,将那些害群之马淘汰出局。
回复
梦就在
2014年04月08日 07:26:54
5楼
质量谁来监督呢
回复
rzdjmdi
2014年04月11日 20:39:48
6楼
制定政策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执行的时候都走味了。希望政策执行越来越好,造福百姓。
回复
qcl200571
2014年04月12日 23:27:36
7楼
规范监理市场、实施市场清出制度、监理服务内容做到多样化和差异化、制定业主项目管理标准、建立业主条件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差别管理制度、扩大业主自主选择工程管理方式
回复
茉莉男生
2014年04月15日 11:59:28
8楼
监理不规范,主要是市场经济所决定的。甲方干预太多,监理承担责任太大,利润也不理想。在这种条件下,有哪个监理公司能够好好干的。:)
回复
msh.1688
2014年05月01日 11:39:38
9楼
应该取消监理试试看,不然先试点看看
回复
ricky298
2014年05月06日 13:56:56
10楼
支持取消强制监理,多年来从旁观察,制度的弊端很大,强调资质准入而不强调提供何种服务,让监理变成太上皇,多与施工单位合污同流,正直的单位想守法经营就显得困难,总而言之,正道不彰,邪气当道,均是制度使然,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变革正当其时。同时希望尽快取消设计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或变为推荐性标准。
回复
xiaoshuaichen
2014年05月06日 14:01:59
11楼
不管怎么样都希望有一个健全的体制与制度去真正做到对质量、对安全进行合理的监控:(
回复
qibingbaba789456
2014年05月07日 03:41:59
12楼
监理取消不可能。。。。。。。。。。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