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影 于 2013-12-20 09:32 编辑 有人(hzhsj 先生)说:电缆桥架和穿线金属电管绝对能代替TN-S系统中的PE线,因为 GB 50054-2011 规范的3.2.14.3条的内容如下:3、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⑴ 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⑵ 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本帖最后由 无影 于 2013-12-20 09:32 编辑
有人(hzhsj 先生)说:电缆桥架和穿线金属电管绝对能代替TN-S系统中的PE线,因为 GB 50054-2011 规范的3.2.14.3条的内容如下:
3、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⑵ 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hzhsj 先生语录:
1、你所见到(国?)“某些新建住宅小区设计采用TN-C-S系统方式四线供电”系是误读了系统接地形式。或有可能是将桥架与穿线钢管视作PE线,也就成了五“线”。
2、“将桥架与穿线钢管视作PE线”并非本人独创,也是规范所许可 !
3、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不就是指金属电缆桥架、穿线导管等吗?
4、“导体”不是“导线”,但包括“导线”。你能说“金属桥架”、“穿线导管”等不是导体?
请大家积极投票,并回帖说明选择了第几选项,并给出规范依据!
补充内容 (2013-12-20 09:32):
增加了三个选项供大家选择,请注意查看。
补充内容 (2013-12-18 08:39):
请大家注意选项中“在任何情况下”六个字!!!
补充内容 (2013-12-18 08:40):
请大家注意选项中“在任何情况下”六个字!!!
补充内容 (2013-12-19 00:17):
当时我有意没有放入“当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的电气特性完全可以保证不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害和侵蚀,且其导电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4.5.2的规定时,可以用其代替PE线!原因如下:
补充内容 (2013-12-19 00:21):
没放入以上选项的原因,一太长,二我也并不赞同此近乎想当然而严重不切合实际的做法。待我后期发现”不加入该选项,选题就不完整“时,才发现原帖已经无法编辑了!特此致歉!!!
补充内容 (2013-12-19 08:32):
标题修改为:在任何情况下,TN-S系统中,电缆桥架和穿线电管能否代替PE线?
补充内容 (2013-12-19 08:34):
标题修改为:在任何情况下,TN-S系统中,电缆桥架和穿线电管能否代替PE线?
这样,论题及选项就配套了,大家可以继续投票!!!
补充内容 (2016-5-17 10:36):
标题修改为:在任何情况下,TN-S系统中,电缆桥架和穿线电管能否代替各电源电缆中的PE线???!!!并非问能否代替接地干线!!!
补充内容 (2016-5-17 10:37):
标题修改为:在任何情况下,TN-S系统中,电缆桥架和穿线电管能否代替各电源电缆中的PE线???!!!并非问能否代替接地干线!!!
补充内容 (2016-5-17 10:38):
标题修改为:在任何情况下,TN-S系统中,电缆桥架和穿线电管能否代替各电源电缆中的PE线???!!!并非问能否代替接地干线!!!
2楼
那当然是不能代替了。只能说它们可以起到PE的作用,把它们接地主要是安全接地。但不能说有了桥架和钢管,就可以不要电缆的PE芯或者接地导体了。其实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都是接地的。
另外,规范中说的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这个指接线扁钢,铜线等等。只能说如果很倒霉,PE芯断了,接地体断了,那么桥架和钢管也可以最后起到接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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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2.5.2
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接地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2.保护导体宜采用与相导体相同的材料,也可采用电缆的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等金属导体。
当采用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时,其电气特性应保证不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害和侵蚀,其导电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4.5.2的规定。
12.5.4
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PEN导体必须与相导体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
不过在实际的工程中,如果借用钢导管,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PE线),恐怕很难通过验收,也没有人会这么设计。按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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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能用作PEN,但是连接可靠的情况下可以用作PE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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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能用,TN-S系统的电缆是5根导体,通电能力较强。一旦出现问题,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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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xrg885 发表于 2013-12-18 07:31 不能用,TN-S系统的电缆是5根导体,通电能力较强。一旦出现问题,就是大事。请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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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觉得这样存在隐患,最好还是不要这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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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3-12-18 08:25 编辑 dianqipanli 发表于 2013-12-18 06: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2.5.2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接地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2.保护导体宜采用与相导体相同的材料,也可采用电缆的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等金属导体。当采用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时,其电气特性应保证不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害和侵蚀,其导电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4.5.2的规定。——-可见:当采用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时,是有较严格条件要求的,如何能保证其电气性能不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害和侵蚀,其导电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4.5.2的规定,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肯定需要综合分析、考虑适用场所(工业场所还是民用场所)、现场情况(是否有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伤和腐蚀)等,要从设计上对脚架、配线用电管的安装提出特别严格的要求,必须经过严格的电气验收和检测,这在国内一般场合执行起来,近乎是不可能的!!!还请注意:这是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的规定,是否能适用于工业建筑,这很值得怀疑。工业厂房内是很难保证 其电气性能不受机械的、化学的或电化学的损害和侵蚀,其导电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4.5.2规定的。 结论:当采用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时,是有较严格条件要求的,绝对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行的!!!补充内容 (2013-12-19 08:37):还必须有较高的安装、维护保养水平,对产品质量、周围人群素质等等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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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首先当做PEN肯定不行,其次就是当作PE的话,各种原因可能断开等,会造成触电事故,所以规范也强调这些了,所以原则如果是TN-S就要用五芯的,扁铁用来做等电位联结用(安全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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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dianqipanli 发表于 2013-12-18 06: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2.5.2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接地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不过在实际的工程中,如果借用钢导管,金属线槽作保护导体(PE线),恐怕很难通过验收,也没有人会这么设计。———老前辈见多识广,你都没有见过、听说过这样的设计、安装,估计他在现实中存在的概率非常非常小。毕竟所有设计人员都是有脑子的,我能分析、预见到的,别人也分析、预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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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lectricity 发表于 2013-12-18 00:59 那当然是不能代替了。只能说它们可以起到PE的作用,把它们接地主要是安全接地。但不能说有了桥架和钢管,就 …那当然是不能代替了。——–似乎您没有参与投票!!!很奇怪,截止目前,只有5张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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