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底,记者采访省农民工维权站、省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了解到,农民工欠薪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经调查,目前欠薪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主要原因是工程层层转包。 “所有的建筑业民工欠薪案件,都是由层层转包造成的。”省农民工维权站李强律师常年从事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他介绍说,该站从2007年9月至今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000多件,办结960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482万元。这些案件中,都是层层转包导致的讨薪难。
“所有的建筑业民工欠薪案件,都是由层层转包造成的。”省农民工维权站李强律师常年从事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他介绍说,该站从2007年9月至今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000多件,办结960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482万元。这些案件中,都是层层转包导致的讨薪难。
层层转包导致讨薪难
在济南从事建筑业的包工头赵雪珍,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欠条,条上显示,2012年8月21日,汶上县强宇建安劳务有限公司欠赵雪珍济南赵庄社区40号楼施工人工费10万元,还款日期是2012年10月20日,欠款单位负责人为邵强辉,鲜红的公司公章和负责人私章赫然在目。赵雪珍说:“我们十几个农民工去年跟他干了小半年,工钱至今没给。”
12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上述工程所在地济南天桥区赵庄社区。在居委会基建办,一位50岁左右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把工程承包给了建筑商——汶上一家建筑公司,是否拖欠民工工资他们管不着,让记者去找建筑公司的马经理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了马经理,马经理说他们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汶上县强宇建安劳务有限公司,他们也联系不上强宇公司的负责人。记者设法联系上了强宇公司负责人邵强辉,他解释说:“欠款属实,不是劳务费,也没说不给,年前就给。”
经过一上午采访,记者弄清了这一欠款的来龙去脉:赵庄旧城改造部分工程承包给了汶上县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将部分劳务转包给了汶上县强宇建安劳务有限公司,强宇公司又将部分劳务转包给了赵雪珍等人。由于赵雪珍等人属于第三次转包,业主、建筑公司一推二六五,导致了讨薪难。
12月11日,在章丘某工地打工的李代发等14人来到省农民工维权站,寻求法律援助。他们是9男5女,都是四十多岁的壮年劳力,来自千里之遥的贵州省江口县、思南县。今年8月17日,他们在包工头肖某的带领下来章丘某工地打工,11月20日工程完工,却找不到包工头肖某了。李代发找到上一级的大包工头陈某,陈某说他们14人3个月工资262785元都给了肖某。李代发又找到建筑公司要说法,建筑公司负责人说:“我们没有雇用你们,也不认识你们。再者,工资发给包工头了,你们找包工头要吧。”
都是层层转包惹的祸。建筑公司将工程拆分后包给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包给小包工头;而工人干完活要工资时,往往是层层推诿,甚至某一环节的包工头“人间蒸发”。
不少劳务公司是“甩手掌柜”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只能将辅助性工作转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而且严禁二次转包。那么,劳务公司是否能担当起组织管理农民工的角色?
受理了李代发等人讨薪案件后,李强立即展开调查。他发现,该工程由济南某建筑公司承包,但该公司只派了几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工程施工基本通过劳务公司分包给了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又分包给了小包工头。
前不久,5名四川建筑工找到李强请求法律援助。李强一调查,5人是四川一家劳务公司济南分公司派到工地去的,而找这家劳务公司分公司时,早已楼去人空。
李代发等人也是经劳务公司派遣到工地的,李强找到那家劳务公司时,发现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民工都没有签任何协议,更没有履行派遣和监督管理职责。事实上,法律规定劳务分包必须通过劳务公司,可劳务公司名义上参与签订分包协议,实际上只是收了点中介费,还是包工头带着工人们去干活。
“现在很多劳务公司不过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实质上从事的多是些劳务中介工作,完全背离了国家对劳务公司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争议后关门走人,到其他地方注册个新公司就可以继续干。”李强说,他接触的劳务公司,多是这样的“甩手掌柜”角色。
遏制层层转包难在哪
“建筑市场层层转包、层层扒皮是公开的秘密,有些工程甚至经过四次转包、五次转包,三转转到我们手里就不错了。”赵雪珍从事建筑行业几十年,深谙行业规则。
为何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建筑业比较特殊,有活时就需要大量工人,没活时我们又没有能力养活这么多工人。因此,承包到工程后,只能临时找劳务公司帮助找工人。可现在的劳务公司多是些空壳公司。”
建筑公司不愿意养活这么多工人,也害怕承担工人工伤赔偿等风险,有活时就临时招工。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建筑公司只能将劳务承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而目前的劳务公司市场又比较混乱,给层层转包留下了“伏笔”。
赵雪珍介绍,小包工头没有能力直接揽到工程,只能到大包工头那里承接点活干;大包工头有能力承接工程,却不屑于再亲自干工程,或者是没有能力自己干,就将工程再分包出去,自己拿工程差价。其中可能会通过劳务公司的形式转包,很多只是幌子。但从利润上讲,由于层层转包,建筑公司拿大头,大包工头拿一部分,到了小包工头和工人这里,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无法保证了。
那么,如何能减少中间环节,打破建筑业层层转包的“惯例”?李强分析说,国家规定由劳务公司来承揽劳务工程,初衷就是为了抑制层层转包的做法。但从目前来看,劳务公司又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再者,由于建筑业利润丰厚,干活的不能直接揽活,揽活的不愿意自己干只希望利润“扒皮”,导致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十分困难,一定程度上将旨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消解。
“还有很多业主将工程承包给假公司、没有资质的公司、甚至是个人,从而导致包工头拿了工钱人间蒸发的现象屡屡发生。”李强认为,要从立法入手,对于建筑工程承包的程序、承包方资质、转包监管都进行详细规定,对于非法转包的,要对业主、建筑公司等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