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单元式住宅6层,一层为商服,我没有考虑室内消防给水,请问诸位大侠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有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单元式住宅6层,一层为商服,我没有考虑室内消防给水,请问诸位大侠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2楼
好象要有吧 我作过这样的!不过没有看规范,规范上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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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见《建规》第8.4.1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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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3楼的哥们,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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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一楼做商品房用的,要考虑消防,都是住宅就不用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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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5楼的,你的意思是仅门市部分设吗?那<<GBJ16-87>>里的第8.6.2条: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又该作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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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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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也遇到过这个问题,不过经过本地消防咨询,最后允许只做一楼,请各位仁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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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不设行吗 现在安全第一 只要安全你可以不设但出事你准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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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样工程我现在刚刚搞了一个<江苏泰兴> 只有在室外有消防结合器和室外消火栓且不多12栋房子的小区只有10个,不过有一栋综合楼是采用喷淋的其他住宅楼连消活栓系统也没有 4栋商住楼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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