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规范没规定死,各省市消防部门有解释权,为了解各地消防要求,方便同行设计,请各大侠分省市列出各自设计过的工程,住宅前室喷淋设计详解。例如:福建省消防总队统一发文《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5.2条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上部为单元式住宅时也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超过100m的建筑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执行。5.3条除高层住宅外,高层居住建筑应按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故福建地区纯住宅 上部的前室、走道等公共部分均可不设喷淋。本人正设计山东省青岛市项目,不知当地消防队要求,望哪位大侠指点。其它地市的工程也希望大家准确说说,造福同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