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已出台了有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2014年底前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范围。到2015年,则全面开展计划用水管理。 据悉,为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江西省将出台《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启动区域限批政策,对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对已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停止审批新增建设项目取水。 对地下水实行严格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江西省已出台了有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2014年底前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范围。到2015年,则全面开展计划用水管理。
据悉,为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江西省将出台《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启动区域限批政策,对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对已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停止审批新增建设项目取水。
对地下水实行严格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201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复核工作,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范围,出台相关限采、禁采及保护措施。
此外,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推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力争2015年前实现国家级、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2013年完成南昌、赣州、萍乡、九江和景德镇5个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 到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对地下水实行严格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201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复核工作,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范围,出台相关限采、禁采及保护措施。
此外,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推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力争2015年前实现国家级、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2013年完成南昌、赣州、萍乡、九江和景德镇5个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 到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把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等工作环节中。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项目年最大取水量不得超过根据项目设计规模和用水定额核算的取水量,超过的,不得审查通过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同时,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2013年底前,省管取水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14年起,大型灌区试行计划用水管理,国家级、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县开展计划用水管理试点;2015年,全面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并实行超用水计划累进加收水资源收费制度。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使用管理,确保2015年前分三步把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年底前,江西省将出台《江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市县加强考核制度建设,2015年底前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
同时,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2013年底前,省管取水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14年起,大型灌区试行计划用水管理,国家级、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县开展计划用水管理试点;2015年,全面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并实行超用水计划累进加收水资源收费制度。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使用管理,确保2015年前分三步把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年底前,江西省将出台《江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市县加强考核制度建设,2015年底前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