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我在做一个7度半的消防站,但这个消防站位于河边上,根据抗规4.1.8条就是说在山丘,河岸,陡坡等不利地段修建甲乙建筑时应将地震力放大(即地震影响系数*1.1-1.6的放大系数),条文说明后面只有针对山坡陡坡的解释,并没有对河岸进行解释,但我这个距离河岸最近处17米左右,最远处有21米,我觉得这样的话可以不按照抗规4.1.8来执行,即不乘以地震影响放大系数,各位的建议呢,PS:我同学拿起规范就去问总工,总工说取中间值,请问是否可行!
各位同仁,我在做一个7度半的消防站,但这个消防站位于河边上,根据抗规4.1.8条就是说在山丘,河岸,陡坡等不利地段修建甲乙建筑时应将地震力放大(即地震影响系数*1.1-1.6的放大系数),条文说明后面只有针对山坡陡坡的解释,并没有对河岸进行解释,但我这个距离河岸最近处17米左右,最远处有21米,我觉得这样的话可以不按照抗规4.1.8来执行,即不乘以地震影响放大系数,各位的建议呢,PS:我同学拿起规范就去问总工,总工说取中间值,请问是否可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