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第七章质量验收 第7.0.2条第4项验收时要求有砂浆配合比报告及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诸位大侠你们的工地上是怎样留置内外墙砂浆试块的?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由于《抹灰砂浆技术规程》是比较新的规范,在第5章配合比设计中明确规定不同种类砂浆的强度等级标准,而现在设计图纸中很多根本就没有标明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只有配合比。若没有一个明确的强度等级,砂浆报告怎么出,最后又该怎样去评定砂浆试块的强度?举个例子我们工地内墙抹灰采用中南标:内墙7水泥砂浆墙面,做法如下:
1、刷建筑胶素水泥浆一遍,配合比为建筑胶:水=1:4;
2、15厚2:1:8水泥石灰砂浆,分两次抹灰;
3、5厚1:2水泥砂浆
我们都知道 一般比较规范的做法抹灰都是分层完成的,像上述做法两遍抹灰配合比不一样,是否每遍抹灰层都需要留置砂浆试块?
另外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比如卫生间厨房(水泥砂浆)与一般房间如客厅卧室(水泥石灰砂浆)的墙面抹灰砂浆种类是不同的,这种情况下,是否按不同种类砂浆分别留置试块?
规范第7.0.5条第1点“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像我们目前的工程是6棟32层高层,每层作为一个验收批,若按规范要求来每层至少要留置留置6组,共计32*6=192组(最少),是不是太多了?诸位网友你们的工地是怎样留置抹灰砂浆试块的?
真诚的希望与诸位大侠交流探讨以上问题!
(特别说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并没有关于抹灰砂浆试块的规定,这是《抹灰砂浆技术规程》中新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