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甲方拿到相邻的两块地,由用地红线进行分割,但是地下室是相连的。甲方将两块的设计任务分别给两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请教可以由两家设计院分开设计吗?相接的部分怎么计算。各位大侠有没碰到过,一般两家设计院怎么分工。中间不能增加地连墙分割。
一个甲方拿到相邻的两块地,由用地红线进行分割,但是地下室是相连的。甲方将两块的设计任务分别给两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请教可以由两家设计院分开设计吗?相接的部分怎么计算。各位大侠有没碰到过,一般两家设计院怎么分工。中间不能增加地连墙分割。
2楼
国家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划分的,但应该明确具体的界限,如果有可能的话,确定一个主要协调负责的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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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红线下也可做地下室?
结构设计应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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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没问题,好多大项目都分几期,有些大的因为资金链问题,七八期常见。只要处理好每个部分的连接,不造成冲突,这个分开设计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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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完全可以啊,甲方协调一下两家设计院的成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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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完全可以,经常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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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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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可以这样做,但须划分清楚边界,不要漏项,也需协调统一两个设计院的做法(结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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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但是不建议这样做,以后恐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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