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再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再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