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第3.7.7条第4款是新增条文,要求采用电动阀和水位监控设备实现单泵向多个水箱供水的自动控制。 针对工程中常遇到的屋顶生活水箱与消防水箱分开设置,两水箱共用一组生活水泵(1用1备)供水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种简单实用的解决办法。《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 规范》(GB50015—2003,以下简 称“ 规范 ”)第3.7.7条第4款为新增条文,条文内 容为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第3.7.7条第4款是新增条文,要求采用电动阀和水位监控设备实现单泵向多个水箱供水的自动控制。 针对工程中常遇到的屋顶生活水箱与消防水箱分开设置,两水箱共用一组生活水泵(1用1备)供水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种简单实用的解决办法。
《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 规范》(GB50015—2003,以下简 称“ 规范 ”)第3.7.7条第4款为新增条文,条文内 容为 “ 当水箱采用 水泵加压进水时,进水管不得设置自动水位控制阀,应设 置水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开、停的装置。当水泵供给多个水箱进水时,应在水箱进水管上装设电动阀,由水位监控设备现自动控制。电动阀应与进水管管径相同”。条文说明为:“……对于由单台加压设备向单个调节水箱供水时,则由水箱的水位通过液位传感信号控制加压设备的启闭。不应在水箱迸水管上设置水位控制阀,否则造成控制阀冲击振动而损坏。 特别对于一组水泵同时供给多个水箱时,液位控制阀的损坏概率相当高。在这种情况下,应在每个水箱的进水管上设置电动阀门和水位传感器 ,通过水位监控仪实现自动控制”。根据此条要求,对于2个及2个以上的水箱,其控制方式均可采用图1的微机控制方式进行设计。
图1中用微机采集各水箱的水位信息,经设定的程序处理后自动控制水泵的启闭 。此微机控制系统,国内有定型的产品。
出于对生活用水水质安全卫生的考虑 ,我们在水泵一水箱联合供水系统设计时,常常将屋顶生活水箱与高位消防水箱分开设置 。这两个水箱都是采用地下室的同一组生活水泵(1 用 1备 )进行供水的 ,以往常用的做法是在生活水箱内设置液位传感器 ,自动控制生活水泵的启闭,而在消防水箱进水管上装设浮球阀,在生活水箱进水的同时给消防水箱补水(见图 2)。
图1的做法完全能够满足 “规范” 第3.7.7条 第4款的要求,但显然投入的成本较高。而图2明显又不符合“规范”中不应在水箱进水管上设置水位控制阀的规定。那么有没有一种既能满足规范,又能节省投资的控制方式呢?笔者结合实际工程,提出了一 种简 单有效的控制方式,如图3所示:
图3为图2控制方式的改进型,取消了图2中消防水箱上的浮球阀,以电磁阀代替,并且消防水箱的液位传感器只控制电磁阀的开 合,与水泵的启闭无关。水泵的启闭还是由生活水箱中的液位传感器进行控制,与图2相同。只要消防水箱中的水位未达到设定 的高水位,即消防水箱未注满,电磁阀就处于开启状态,直到液位传感器上的浮球升高到设定的高水位时,触点接通,电磁阀关闭。根据实际工程中的经验,消防水箱进水管宜与生活水箱的进水管等径,否则消防水箱首次注水及定期放空后再次注水时间较长。我们可假设两只水箱均排空时有以下三种情况:
(1)生活水箱容积小于消防水箱容积。采用等径的进水管,生活水箱先满。需根据生活用水量的情况及设计的生活水泵1小时内的启动次数校核在多长时间内能注满消防水箱 。关于高位重力消防水箱的充满时间,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版)第8.3.4条第3款 “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的规定。也可进行人工操作:关闭生活水箱上的阀 门,手动模式开启生活水泵,待消防水箱注满后停 泵 。
(2)生活水箱容积等于消防水箱容积。采用等径的进水管,两只水箱同时注满。
(3)生活水箱容积大于消防水箱容积。采用等径的进水管,消防水箱先充满。
根据有关消防规范,消防水箱设计的最大有效容积只需18m3 。一般来说,实际工程中生活水箱设计的有效容积也不会出现与 之相差很多倍的情况,所以如遇上述第1种情况,即使不校核也问题不大。我们按DN50进水管在正常流速下供水至 18m3 的消防水箱 ,其充满水箱的时间也不会大于2h。第2、3种情况就更没问题了。 所以图3是针对1个生活水箱及1个消防水箱进行控制的较好做法。
结合已建工程多年来运行情况看,笔者认为图2所示的控制方式,简单、可靠、造价低,适合一组生活水泵供水至1个生活水箱及水位不经常变化的1个消防水箱,应不属于违反“规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