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防雷接地问题
lyx_1227
lyx_1227 Lv.3
2013年06月06日 08:41:03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现有一个室外的液氮储罐,请问是不是我只要做个防感应雷接地就可以了?说明里要注明防直击雷吗?

现有一个室外的液氮储罐,请问是不是我只要做个防感应雷接地就可以了?说明里要注明防直击雷吗?
iamcmh
2013年06月06日 09:01:19
2楼
是不是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如果周围没有高的建筑使它位于保护范围内,就要做防直击雷措施。
应该是金属罐吧,自己就可以做接闪器和引下线了,做好接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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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x_1227
2013年06月07日 09:39:02
3楼
iamcmh 发表于 2013-6-6 09:01 是不是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如果周围没有高的建筑使它位于保护范围内,就要做防直击雷措施。应该是金 …是的,罐体后来动力专业更改为比建筑物高,必须做防直接雷了,我已经这样做好了,还是很感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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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老爸
2013年06月07日 14:42:26
4楼
液氮无爆炸危险,不用作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视室外情况,还是要放直击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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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u1023
2013年06月09日 09:11:25
5楼
楼上各位,储罐属于建筑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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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mh
2013年06月09日 10:33:45
6楼
eyu1023 发表于 2013-6-9 09:11 楼上各位,储罐属于建筑物吗?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2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3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3.0.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2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4 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5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7 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10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3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l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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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8340
2017年10月10日 10:58:09
7楼
谢谢楼主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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