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的布置与建筑防火分区如何实现统一
qingting321
2013年04月09日 11:18:29
只看楼主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中最常见的一种观点是:既然建筑专业划分了防火分区,那么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在火灾时就不能打开,其有不可穿越性。理由是如果水龙带穿过防火门,防火门则不能关严,这样就破坏了防火分区,失去其功能,故消火栓不可跨防火分区使用。所以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内至少有两只消火栓。以此观点在各种刊物上与大家交流的文章,我们也经常看到。 规范要求:消火栓的布置应与建筑防火分区相结合。对这一要求,应如何理解以及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又如何实施?我一直寻求着一个最佳结论,最终我还是找到了我认可的观点,和大家分享下,希望能与大家达成共识。在此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中最常见的一种观点是:既然建筑专业划分了防火分区,那么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在火灾时就不能打开,其有不可穿越性。理由是如果水龙带穿过防火门,防火门则不能关严,这样就破坏了防火分区,失去其功能,故消火栓不可跨防火分区使用。所以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内至少有两只消火栓。以此观点在各种刊物上与大家交流的文章,我们也经常看到。

规范要求:消火栓的布置应与建筑防火分区相结合。对这一要求,应如何理解以及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又如何实施?我一直寻求着一个最佳结论,最终我还是找到了我认可的观点,和大家分享下,希望能与大家达成共识。在此感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的一些工作者给我们提供他们的观点!下面就来详细的介绍下:


为便于讨论,不妨引部分规范内容: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5.3.6 条: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6.1.1.3 条: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地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2 条: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规范条文解释中明确提出:安全出口兼作消防扑救通道。我们仅从规范对地下室防火分区的疏散要求来看,“第二安全出口”是应该能用作消防扑救通道来使用的。





其一:我们看下图防火分区的划分以及消火栓不允许跨防火分区使用的布置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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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此地下室消火栓的布置是既保证室内任何部位有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又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内有两只消火栓。我们试分析,如果防火分区一的两只消火栓中间地带发生火灾,那么这两只消火栓均由于火灾威胁不能使用,其他防火分区的消火栓又不允许使用,火灾则无法扑救,只能任其发展。退一步想,既然火灾发生了,这里面的消火栓既然无法使用,那么还是用其他防火分区的消火栓紧急扑救吧,可是我们却发现,其他分区能用得上的消火栓却没有一股水柱能到达双阴影区域内,单阴影区域也只有一股水柱能到达,这为扑救火灾留下重大隐患。

如果我们认为消火栓是允许跨越防火分区使用的,此时我们只需保证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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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较,可看出示意二的消火栓布置方式,既经济合理,又安全可靠。

其二:我们再看其他国家规范的规定:德国规定高层住宅每隔30m设一道防火墙,一般高层建筑每隔40m设一道防火墙;日本规定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十层以下部分1500m2,十一层以上部分根据起吊顶、墙体材料的燃烧性能及防火门情况,分别规定为:100m2、200m2、500m2。

按德国高层住宅每隔30m设一道防火墙,如果消火栓不允许跨越防火分区,那么消火栓的数量将是保证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股充实水柱到达的消火栓数量的2倍。

按日本, 若防火分区面积为100 m2时,如果消火栓的使用不允许跨越防火分区, 那么消火栓的数量将是自动喷水喷头数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其三:再看下面一个工程实例,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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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下室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之间是用甲级防火门分开的。从实际情况考虑,我们不可能在上一分区内的每个房间均设两只消火栓。也就是说,上一防火分区的火灾扑救都是取下一防火分区的消火栓经过防火门来实现的。




我们看北京饭店新楼的防火分区划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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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建筑物两部消防电梯相对集中设置在中间防火分区内,如果火灾发生在两侧防火分区,而且高度又超过消防队员徒步登高扑救的最大限度,那么,两侧防火分区的火灾只能通过中间防火分区进行扑救。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消防队员只能通过消防电梯到达发生火灾的楼层,然后,首先使用的是中间防火分区的消火栓去扑救相邻防火分区的火灾。



医院中的手术室,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在满足规范规定的保证有两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这一要求外,还要保证手术室或托儿所、幼儿园室内至少设置有一只消火栓。以保证这些特殊场所的室内使用或室内人员向外打开抢救通道时使用。

总之,虽然各国划定防火分区面积各异,但其目的都是要求在设计中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以防火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在现代建筑中应用较多)和防火门、窗等以及楼板分成若干防火分区,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减少损失。作为主要灭火工具的消火栓,应根据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手段和方式分别对待。


结论:


1、如果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是用防火卷来分开的,且防火卷帘上不设疏散门,那么,消火栓的布置原则是:消火栓的使用不许跨越防火分区;如果防火分区之间是通过防火门或带疏散门的防火卷帘分开的,消火栓的布置则不受防火分区的限制,只需满足规范要求,且布置合理、使用安全即可。

2、一些特殊场所,比如医院的手术室、民用建筑里的幼儿园或托儿所,无论防火分区如何,应特殊对待,增设消火栓。

这些观点是我最认可的观点,不知道各位对以上观点有何异议,有任何不足和错误之处敬请大虾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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灬天蝎乄
2013年04月09日 13:06:48
2楼
理论结合实际,观点明确,好!: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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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专攻
2013年04月09日 15:09:18
3楼
最后的总结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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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bfhqbl
2013年04月09日 15:20:33
4楼
有道理。多数情况下设计人员多听从审图者意见,审图的意见有时候又是很分歧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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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2013年04月10日 10:45:43
5楼
按你的观点,发生火灾时,防火分区内消火栓不能使用,那就是说防火分区内设消火栓是无用的,设了也是浪费,是不是就不需要设消火栓?真是无解。前提不没有,还谈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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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mine
2013年04月10日 13:56:43
6楼
理论结合实际,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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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jipe0929
2013年04月10日 15:30:35
7楼
现在审图的往往一概而论,设计的图纸要过审图的那一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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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1968
2013年04月10日 16:39:39
8楼
chenyuehui70 发表于 2013-4-10 10:45 按你的观点,发生火灾时,防火分区内消火栓不能使用,那就是说防火分区内设消火栓是无用的,设了也是浪费, …赞成。首先消火栓的布置要合理,任意着火点要求有两个消火栓同时到达,就是为了安全,不能一个也没得用。另外一个防火分区布置时考虑有一个消火栓能开辟火场道路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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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星闪闪
2013年04月10日 16:42:22
9楼
学习了一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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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aowenlo
2013年04月10日 23:32:14
10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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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314
2013年04月11日 09:00:51
11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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