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南疆钢铁基地430 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招标公告联系人:李 凡 手 机:13810210710 电 话:010-52425996所属行业: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南疆钢铁基地430 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联系人:李 凡 手 机:13810210710 电 话:010-5242599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南疆钢铁基地430 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工程概况: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拟对南疆钢铁基地430 m2烧结机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工艺路线采用半干法。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
2.1.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代可研)、景观设计、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标、培训、保修等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拜城县。
2.3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5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10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合同总价50%的银行付款保函。合同生效14日内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
3. 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国家的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资质(除尘脱硫甲级);
3.3财务状况良好。
4. 投标人须知:
4.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2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自2012年11月30日--12月4日起(每日10:00~13:30,15:30~19:30)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2425996
联系人:李 凡 张 晶
联系电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52425996
邮 箱: dcjy200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