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LZB-2012-11-123开标时间:行业所属: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招标编号:HLZB-2012-11-123)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HLZB-2012-11-123
开标时间:
行业所属: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招标编号:HLZB-2012-11-123)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门河水电站位于象图河上,象图河是澜沧江流域沘江的一级支流,行政区划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海门河水电站拟建在剑川县象图乡象图河上游河段,位于剑川县西南端与云龙县交界的山区,隶属剑川县象图乡。首部位于海门村公路桥北东近3km的岔河处,厂房位于首部下游约3.3km河流右岸。电站枢纽距剑川县城约52km,距省会昆明约541km,为省道三级油路及四 级油路。其中剑川县城至象图54km,象图至枢纽区坝址约2.5km。交通条件总体尚属便利。
本工程枢纽由挡水坝、进水口、引水隧洞、承压井、压力钢管、地面厂房、升压站组成。枢纽建筑物布置于象图河右岸。
本工程为Ⅴ等小(2)工程,相应的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挡水坝的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厂房洪水标准3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建筑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Ⅷ度。
首部枢纽建筑物即为拦河坝(水面高程2353.703m,河床高程2352.631m.),包括溢流坝、非溢流坝、冲沙闸、进水闸等部分。最大坝高10.2m。
引水系统建筑物包括取水闸、无压引水隧洞长1037.370m、承压井后接有压引水隧洞,有引水隧洞长1668.740m;地下压力钢管道,在压力隧洞后设置一斜井至主阀,斜井长113.495m。再通过平洞至岔管,经由岔管分两支管分别进入厂房。
厂区枢纽建筑物包括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尾水渠、进厂公路、辅助生产和生活房屋建筑等,均布置于象图河右岸。厂内安装2台单机容量1.2MW卧式水轮发电机组。主厂房长33.30m、宽11.20m,总高度14.46m,分两层布置。自下而上为主阀廊道层、发电机层。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自筹。
2.2 出资比例:自筹100%。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三、招标及工期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对云南理能水电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海门河水电站斜井洞 管0+000.000m以后段和厂区枢纽土建、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HLZB-2012-11-123)施工进行招标,本标合同主要工作包括:①斜井洞和厂区枢纽土建工程(含斜井洞、厂房、升压站等土建工程);②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制作、安装工程;③尾水闸门、启闭机及其附属设施安装工程;④机电设备及其埋件安装与制作工程;⑤机组安装、调试;⑥临建工程(含厂区围堰、砂石料场的开采等相关工程)。
3.2工期时间:本合同全部工程要求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
3.3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海门河水电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招标人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具备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还应能够承担本标要求的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率定、安装、埋设、施工期监测、监测资料整编和分析与安全评价以及配合完成同电站安全监测系统的接口连接等工作。
④投标人还应能够承担本标要求的尾水闸门、启闭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的检验、安装、埋设及调试等工作。
⑤在过去的5年内,年平均营 业额相当于2000万元人民币,至少完成三项与本合同项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似的合同。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 2012年12月05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 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或被介绍人身 份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2年12月20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2年12月20日10:00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
6.3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下列材料由公证人员当场进行核验:
(1)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核验本人身 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核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
(2)营 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