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负责人:江 玲 13241048205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T3航站楼二层大空间照明灯具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辽宁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招标单位是 沈阳桃仙机场三期建设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局、辽宁省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民航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及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的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T3航站楼之 T3 航站楼二层大空间照明灯具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T3航站楼二层大空间照明灯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辽宁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招标单位是 沈阳桃仙机场三期建设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局、辽宁省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民航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及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的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T3航站楼之 T3 航站楼二层大空间照明灯具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 二层大空间照明灯具 采购为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T3航站楼所用。 根据T3航站楼的建筑特点,二层大空间采用反射照明方式,在主钢柱、凤塔以及部分房中房屋顶平面等 设置功率约2000W的金卤灯光源投光灯,在指廊及主楼候机厅座椅区域设置庭院灯,起补充照明作用。 注:详细货物数量、规格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供货地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供货周期: 2013 年2月10日 —— 2013年3月15日; 照明灯具 的调试完成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招标范围货物在项目现场整体移交之前,承包商负责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独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深化设计、制造、供应、调试及安装上述招标内容的能力;照明光源及照明灯具须产品质量优良并且有大空间照明的应用案例。 注:若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及购 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不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产品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要求:
3.3.1 生产制造厂家在沈阳有售后服务机构或
3.3.2 生产制造厂家授权沈阳售后维保公司; 注:提供相关证明,具体包括该驻沈阳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沈阳售后维保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及沈阳地区工商注册证明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的电话以备考察核准。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辽宁省发改委指定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信用报告概述。 注:其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1月27日至 2012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件:
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
生产制造厂家售后服务驻沈阳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生产制造厂家授权沈阳售后维保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一年)内的BBB级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原件及复印件;
经报名审查上述资料合格后,购 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代理负责人:江玲 13241 048 2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2年12月19日 12时30分至 2012年12月19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即人民币150,000.00元。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江 玲
手机:132 4104 8205
电话:010-56228 106
业务QQ:2369 608 289
邮箱:zgzbtb@163.com、www.bidnews.cn@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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