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想做安防的朋友注意:这也是一种奸商行为
hanghost
hanghost Lv.12
2004年10月29日 16:48:38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目前,大量无线防盗产品只不过简单地采取有警情触发探测器即发报,正常状态不发报的信号方式。设若发射单元有故障则不能发报,尽管发生警情也不发报,等同于正常状态。采用这种信号方式工作的无线防盗产品,其漏报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在规范化过程中,对这类产品应逐步采取限期改进直至不准进人市场的严格措施。”最后这份报告中指出:“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及行业检测机构已对此类产品纳人管理、监督、指导、服务的工作范围,为引导无线防盗产品在我国安防市场的健康发展,产品规范化工作是行业标准化机构、开发研究机构、制造商、销售商的共同责任。目前上市的这类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对无线防盗产品的规范化工作亟待引起各方重视。”

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目前,大量无线防盗产品只不过简单地采取有警情触发探测器即发报,正常状态不发报的信号方式。设若发射单元有故障则不能发报,尽管发生警情也不发报,等同于正常状态。采用这种信号方式工作的无线防盗产品,其漏报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在规范化过程中,对这类产品应逐步采取限期改进直至不准进人市场的严格措施。”最后这份报告中指出:“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及行业检测机构已对此类产品纳人管理、监督、指导、服务的工作范围,为引导无线防盗产品在我国安防市场的健康发展,产品规范化工作是行业标准化机构、开发研究机构、制造商、销售商的共同责任。目前上市的这类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对无线防盗产品的规范化工作亟待引起各方重视。”

其实,无线防盗报警器何止仅存在一个“其漏报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更危险也更重要的是一个“漏洞”问题:在国家无线电管委会只批给报警行业是315MHZ和430MHZ这两个无线频率的情况下,如果盗贼随身携带一个双频率信号发生器作案的话,就可以阻塞住所有无线防盗报警器的接收通道而使其收不到传感器部分发来的无线报警信号而报不了警!这种信号发生器是高科技的东西吗?不是,因为从中专学校里的电子类课本里作为无线电的基础知识就有这种电路原理图。当年笔者只是小学5年级的时候就向妈妈要了10元钱买了几样电子器件后就制作过这么一个信号发生器随身携带着;每当走到那些正在听无线收音机的人的附近时就打开它,搞的那些人正在听收音机的人老是认为自己的收音机坏了而不断拍打和摆弄自己的收音机,而我因为恶作剧成功就开始偷着乐了。同样的原理:现在生产的无线防盗报警器的主机也是和收音机一样,只是在收到传感器的发射部分发来的无线信号和编码后才触发报警的。既然5年级的我当时就能使一般的收音机收不到广播电台的广播信号,难道现在的盗贼就没有办法使报警器收不到传感器部分发来的无线信号?所以,只有把盗贼设想成都是傻瓜的时候才采用无线技术来防范盗贼。

那么,生产厂家是否知道这个“漏洞”的存在呢?我想有的销售人员可能不知道,但是技术人员和厂家的首脑们应该是知道的!如果有谁提出“明知有这种漏洞为什么还生产这种产品”的问题时,我只能反问“为什么有的食品生产厂家明知色素等东西加多了会对人体有危害时还生产那种食品呢?”所以,我认为:仅仅为了安装方便(对厂家来说仅仅是“卖点”)就给盗贼留下这么大一个漏洞既不应该是生产厂家的选择也不应该是用户的选择!如果用户实在有这种选择,也应该向用户说清这个漏洞的存在,这才是对用户负责从而应该提倡的经商之道。

为了避免上述“弊病”,该分析报告也指出:“这就要求无线防盗产品在强化自检功能收发应答制、周期巡检制、定时报告制等技术途径上竞相建立自身的产品优势,”--从技术的角度说:所谓“收发应答制、周期巡检制、定时报告制”实际上就是一个“应答制”。这种应答制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与报警主机的无线通讯方式上的:报警主机必须周期性地(例如采取10秒左右的“周期巡检制”)收到各个探测器部分通过无线方式发来的应答信号(即“定时报告制),否则就触发报警。这种方法不但能解决漏报警的问题;而且一旦报警主机受到其它信号的干扰和阻塞也会触发报警。但是,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的原因,笔者至今没有发现哪一个生产厂家的无线产品采用的是这种应答方式!因为再从技术的角度讲:本来无线产品就容易受到空中等其它信号的干扰而比有线多产生很多误报警了,而一旦采取这种“应答制”后,误报警发生率必然还会成倍地增加!再说,采用这种应答方式后,现在的无线发射部分就不是只有在触发报警时才发射无线信号了,而是每隔10秒左右就发射一次信号来完成“应答”和“报告”的任务--要解决这些问题显然会给生产厂家带来一些技术难度。在国家目前还没有硬性规定、用户也对这个“漏洞”不知情的情况下,哪一个生产厂家也不会自找麻烦地来自动解决这些问题。所以,这些“弊病”和“漏洞”也就人为地对消费者隐瞒了下来。但是,我们可以想象的出:当所有的消费者都知道了目前这类“单发制”无线报警器存在这些弊病和漏洞从而要求购买“应答制”的时候,目前这类报警器也就消亡了、报警器行业也就前进了一步、盗贼也就没有漏洞可钻了--这正是我在网上宣传这些问题希望达到的目的。

当我至今没有发现市场上有这种“应答制”无线报警器、也不认为盗贼的水平比我小学5年级时还要差、再说盗贼可以委托别人制作这种无线信号发生器的时候,我进而认为:象有些“防盗门并不防盗”的说法一样:凡采用目前这种非应答制无线技术生产的防盗报警器也都不防盗!在国家没有出台一种硬性规定前,我只能在这里提请那些生产无线防盗报警器的厂家悠着点:一旦国家针对上述这些“弊病”和“漏洞”出台一种“招回”或“不准入”的硬性规定后,你生产的那些商品就都成了卖不出去的电子垃圾!
liuhai998yy
2004年10月29日 19:41:00
2楼
应向有关责能单位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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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88396
2005年01月11日 10:01:15
3楼
有没有可 以支持单项传输协议的无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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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yaoyao
2005年02月09日 22:50:54
4楼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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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d710507
2005年02月28日 15:48:06
5楼

无线报警设备本身性能就不是很稳定,还经常出现故障,报警系统最好不要采用无线报警设备。楼主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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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993
2005年02月28日 17:13:16
6楼
精彩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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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ijunyijun
2005年03月01日 09:47:38
7楼
我们公司就是用的无线电报警设备,看来没有用了。

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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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mailbox
2005年03月11日 14:22:15
8楼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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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unhao01114
2006年03月04日 14:51:54
9楼
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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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dq
2006年03月08日 20:18:28
10楼
又学到新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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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f24
2006年03月09日 08:43:09
11楼
今天真让我大开眼介了,都怪当初不好好念书,以后多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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