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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0日 1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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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应用指南】 1-26楼【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综合解释】 26-29楼总说明 29-37楼分册说明河南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878_771877_1.htm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67-70楼打包81楼 〖小知识〗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应用指南】 1-26楼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综合解释】 26-29楼总说明 29-37楼分册说明
河南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878_771877_1.htm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67-70楼
打包81楼

〖小知识〗

【安装工程定额系数的计算】40楼 【除锈工程知识问答】41楼- 43楼 【【刷油工程预算知识问答】】44楼- 50楼

【防腐蚀涂料工程预算知识问答】 51楼- 55楼 【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预算知识问答】 56楼

【【喷镀(涂)工程预算知识问答】 】57楼- 63楼 【【绝热工程预算知识问答】】 59楼- 64楼

第一章 综合基价的编制和应用
一、概况

《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以下简称综合基价),是按照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2001年的工作计划,根据建设部“十五”期间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人工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等因素,历时一年多修编完成的。

综合基价的内容: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后续发布)
第十四册 补充项目(另行发布)
二、编制原则

(1)利用定额基础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改革,实施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相分离。属于国家调控的内容由综合基价规定下来;属于企业自己确定的内容,引入竞争机制,由企业自主确定。

(2)在费用项目划分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的要求,进行重新组合,属于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附加、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管理费合并为综合费,列入单位综合基价。

(3)综合基价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企业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及合理工期条件下的消耗量及费用的标准,要体现河南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三、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2)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3)国家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4)根据国家2001年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编制的《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6)2001年度郑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

(8)经工程实践检验确已成熟,已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四、综合基价的作用

综合基价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及相关间接费用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河南省新建、扩建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价格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并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五、表现形式

综合基价采用单位综合基价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组成。基价中工日、材料、机械消耗量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消耗量为准,不作调整。

综合费由人工费附加、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组成。

各分册、章节说明中需增加或减少人工、材料、机械时,按各册有关说明执行。

六、综合基价与计算规则的内容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金属切削、锻压、铸造、起重、输送、压缩机、风机、泵、工业炉等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的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25MW以下机组气轮发电机设备,200t/h以下锅炉设备等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内容包括:各种工业炉窑的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常压与一、二类金属容器、塔器、反应器、热交换器的制作与安装、储罐、气柜、火柜、金属结构等及其附件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厂区、罐区、车间、装置、站以内的各类工业用输送各种生产介质的高、中、低压管道及其附件、管廊及管道支架和长距离输水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各种消防设施、安全防范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内容包括: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燃气的管道、配件、器具等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内容包括: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管道、部件制作安装及相关器具制作等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各类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与调校工程,工业计算机系统及其管缆敷设等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内容包括: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另行发布)

内容包括:通信电源设备、市内通信交换设备、通信管道工程、有线电视等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

第十三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后续发布)

内容包括:综合布线、通信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扩声、背景音乐系统、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停车场管理、楼宇安全防范、住宅小区智能化等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计算规则包括与综合基价一致的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中计算工程量的规则。

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的确定

(一)关于人工

(1)综合基价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表示:

综合工日=∑(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1+人工幅度差率)

(2)基本用工: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不足部分参照原定额及有关的劳动定额。

(3)超运距用工:是指综合基价取定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距超过基础定额(或劳动定额)规定的运距所增加的用工。

(4)人工幅度差:是指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土建与安装工程的交叉、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场内变换位置及施工中移动临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间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现场内操作地点转移影响的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少量零星用工。

(5)综合工日的工资单价为每工日21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贴。

(二)关于材料

(1)综合基价的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推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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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gc
2007年08月10日 19:34:30
12楼
(2)综合基价执行应注意的问题:

①电动机及10KV以下线路零序保护,用于接地电流大于10A的配电网路,用以保护电动机或线路的单相接地,其调试系统数的确定,取决于采用这类保护装置的电动机台数或送配电断路器的台数。

②发电机及变压器的零序保护,用来保护发电机或变压器的单相接地,其调试系统的确定,取决于采用这类保护装置的发电机或变压器的断路器的台数。

③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一般为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只执行一个系统的调试定额。

④母线保护。是指母线的特殊保护(如母线差动保护)。如母线分段断路器只采用电流保护装置时,应按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计算,不应套母线保护调试定额。如母线采取特殊保护,除执行母线保护定额外,还应再执行配电装置调试定额。

⑤距离保护。一般用于长距离送电线路,执行综合基价时其系统数的确定,按采用该项保护的送电线路,执行综合基价时其系统数的确定,按采用该项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⑥高频保护。一般用于长距离送电线路,其回路数的确定,按采用该保护的送电线断路器台数计算。

7.自动装置及信号设备系统调整

(1)各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的调试定额,均包括断电器、表计等元件本身的试验调整及其整个二次回路的试验调整。

(2)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系统,系指具有一个连锁机构的自动投入装置,使用综合基价时,有几个连锁机构,即为几个自动投入装置系统。例如一台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调试应为三个系统;又如装有自动投入装置的两台互为备用的变压器或两台互为备用的线路,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调试应为两个系统。

(3)输煤除灰,燃烧系统的联动装置是指构成其连锁系统的二次回路而言。综合基价中并不包括拖动动力装置本身的调试,综合基价中所称“系统”是指构成一个连锁系统的若干台动力机构的整个连锁二次回路。

(4)线路自动重合闸装置系统,是指具有一台线路自动开关的自动重合闸装置。调试系统的数量等于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油断路器或空气断路器)的台数。

(5)发电机自动调频装置调试,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6)同期装置或并车装置。在大中型发电厂内一般都有手动同期、装置及半自动或自动同期装置两种。变电所内一般只设手动同期装置,每种同期装置只有为全厂或全所共用的一套,调试定额的系统即是指一套同期装置的调试,同期装置的类型则应按设计要求而定。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

(7)蓄电池组及直流系统,包括蓄电池、直流盘、直流回路及控制信号回路(包括闪光信号及绝缘监视),每组蓄电池为一个系统。

(8)事故照明装置。凡能构成交直流互相切换的一套装置,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9)母线系统调试是以一段母线上有一组电压互感器为一个系统计算。低压配电装置母线电气主接线一般母线计算一个调试系统。

(10)中央信号装置的调试按变电所和配电室分开编制,每一个变电所和配电室按一个系统计算。

8.接地网试验

(1)接地网试验是指接地网电阻测定,综合基价所称的系统是按每一发电厂的厂区或每一变电所的所区为单位考虑的。即每一发电厂或变电所的按母网为一个系统。如电厂的供水除灰等设施远离厂区,其接地网不与电厂厂区接地网相连时,此单独的接地网,应另作一个系统计算。

(2)避雷针试验,是指避雷针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一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均应套“一组”调试子目。

9.其他电气设备调整

系指每个设备的本体试验调整,不包括其附属设备的调试静电电容器和避雷器,如装置在发电机、变压器或配电装置的系统或回路内,应单独套电容器、避雷器调试定额。

10.电动机系统的电气调试

(1)综合基价包括的工作内容:电动机本体,配电设备,启动设备,保护装置,测量仪表及二次回路的试验调整工作。

(2)综合基价执行应注意的问题:

①具有一个控制回路或者说具有一套启动控制设备的一台或几台电动机,谓之一个电气调试系统。就电厂的电动机来说,一般均为一台一个系统。

②电动机的类型。以电动机的构造可分为同步电动机、鼠笼型异步电动机、卷线型异步电动机;以电压可分为高压电动机及低压电动机,高压与低压的区分是电压在500V以下者为低压,500V以上者为高压。

③电动机调试的每一个系统,是按一台电动机考虑的,如一个控制回路有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机时,每增加一台应按定额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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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gc
2007年08月10日 19:35:03
13楼
第十二章 配管、配线

1.配管

(1)定额中的电线管敷设、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塑料钢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等项目的规格不再综合,均按公称直径分别列项。

(2)刚性阻燃管是指刚性PVC管,管子的连接方式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密封;半硬质阻燃管是指聚乙烯管,采用套接粘接法连接;可挠性金属套管是指普利卡金属套管(PULLKA),它是由镀锌钢带、钢带及电工纸构成双层金属制成的可挠性电线、电缆保护套管,主要用于混凝土内埋设及低压室外电气配线方面。

(3)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制作安装按铁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4)各种配管按敷设位置、敷设方式、管材材质、管材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管路通过接线(箱)盒、灯位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5)钢结构配管项目不包括支架制作,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6)钢索配管项目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接紧装置制作和安装、接线盒安装,发生时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2.管内穿线

(1)管内穿线以导线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按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多芯软导线除外)。线路分支接头的长度已综合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2)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按动力线路管内穿线相应子目执行。

(3)多芯导线管内穿线分别按导线相应芯数及单芯导线截面执行相应项目,以“延长米/束”为计量单位计算。

3.钢索架设

(1)钢索架设,以材质、直径、图示墙柱净长距离,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2)拉紧装置按柱上、T型梁上、薄腹梁上、屋架上四种安装方式综合考虑,按一端固定、一端用花篮螺栓紧固考虑,钢索卡子包括在内。

4.配线

(1)绝缘子配线,按绝缘子形式、绝缘子配线位置、导线截面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绝缘子顶棚内线路引下的支持点至天棚下缘之间的长度应计算在工程量内。

(2)塑料护套线、瓷夹板、塑料夹板、木槽板、塑料槽配线,沿砖、混凝土结构敷设按冲击电钻打眼,埋塑料胀管考虑。其他施工方法工料均不作调整。

5.其他

(1)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是指电气工程正常配合主体施工后,如有设计变更,需要将管路再次敷设混凝土结构内,其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以管路直径,按“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按接线箱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3)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第十三章 照明灯具

(1)各型灯具的引下线除注明者外,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执行时不得换算。

(2)路灯、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其他器具安装如超过5m,则应按总说明规定的超高系数另行计算。

(3)装饰灯具综合基价项目与示意图另配套使用(装饰灯具安装示意图另发)。

(4)综合基价内已包括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但不包括程控调光控制的灯具调试工作)。

(5)装饰灯具安装应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装饰灯具示意图所示,对应计算工程量。

(6)路灯安装工程,应区别不同臂长、不同灯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工厂厂区内、住宅小区内路灯安装执行本综合基价。城市道路的路灯安装执行市政综合基价。

第十四章 电梯电气装置

1.电气设备安装范围

(1)机房内:控制屏(柜)、继电器屏(柜)、可控硅励磁柜,选层器或楼层指示器(包括安装上、下轮、挂钢带、挂链条),硒整流、极限开关(包括装导向轮、挂钢丝绳),电阻箱。

(2)井道:厅外指层灯箱、召唤按钮箱、厅门连锁开关、上(下)限位开关、限速开关、选项层器断带开关、自动选层开关、平层感应铁。

(3)轿厢:轿内指层灯箱、轿内操纵盘、电扇、灯具、插座、安全窗开关、端站开关、平层器、开关门行程开关、轿门连锁开关、安全钳开关、超载开关、满载开关、限位开关碰铁、放火专用开关。

(4)配管、穿线、校线、接线。

2.综合基价未包括内容

(1)电动发电机组。

(2)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3)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

(4)接地极及干线敷设;

(5)配合机械部试运转;

(6)电气调试;

(7)电梯的喷漆;

(8)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9)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3.电梯安装

电梯安装系按4m层高(包括上、下缓冲),每层按一个厅门、一个轿门考虑的,超出部分另套。

4.垂直运搬

垂直运搬和作业考虑了高层因素。

5.其他

(1)电梯安装分项:

半自动梯(手柄或按钮控制)5t以下;

交流系统:自动梯(信号、集选控制)3t以下;

无司机杂货梯(轿外按钮)0.2t以下;

电厂专用梯(信号、集选控制);

直流系统:快速梯(可控励磁)每秒2m以内;

高速梯(可控硅励磁)每秒2m以上。

(2)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基价增加20%。

(3)综合基价是以室内地坪±0.00m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站地坑设在中间层时,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动应另行计算。

(4)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盒)箱、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5)小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载重量大于200kg的且轿厢内有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执行客货电梯的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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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0日 19:35:55
14楼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一、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六章)

第一章 中压锅炉设备安装

第二章 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

第三章 燃料供应设备安装

第四章 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

第五章 炉墙砌筑

第六章 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

二、综合基价依据

综合基价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三、综合基价的适用范围

综合基价适用于25MW及以下汽轮发电机组,130t/h以下锅炉设备的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四、有关编制范围的说明

(1)各类型汽轮发电机组均从6MW起步。

(2)除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及排粉风机外,其余一般水泵、风机均不属本册编制范围。

(3)辅助系统的机械设备安装,根据火电安装技术质量检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特点选择编入。

(4)炉墙砌筑仅考虑75~130t/h轻型炉墙砌筑。

五、综合基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综合基价在编制过程中十分注意与其他各册关系的协调与统一,也考虑了本册服务对象所具有的特点。使用时应注意:

(1)蒸汽、给水管安装执行第六册《工艺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附属机械及辅助设备本册定额未列入的,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或参考其他册。

(3)热力设备保温材料安装可套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水箱安装可套用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5)本体的平台、扶梯安装可套用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不再按水管锅炉、煤粉锅炉、链条锅炉、通用锅炉划分,改用常压立式、快装、组装、散装和燃油(气)锅炉安装套用相应项目。

(7)脚手下架搭拆费已采用按人工费计算的方式,凡套用本册的子目,其人工费均可作为脚手架搭拆费的计算基数。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一、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的内容(共分四章)

第一章 专业炉窑

第二章 一般工业炉窑

第三章 不定形耐火材料

第四章 辅助项目

二、综合基价的适用范围

第四册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砌体工程,并含不定形耐火材料敷设工程和炉内金具制安工程,其中蒸汽锅炉的划分界限是按每小时蒸发量的大小进行划分,凡蒸发量75t/h以下的中小型蒸汽锅炉轻型或重型炉墙执行本册项目。蒸发量大于75t/h以上的大、中型蒸汽锅炉墙执行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烟道耐火衬里以烟道沉降缝为划分界限,但钢结构烟囱不定形耐火材料喷涂在本册定额适用范围内,在耐火砌体中的合金钢金具的制作安装与小型埋设件在本册适用范围内,其余均执行相关册项目。

三、有关费用的处理

(1)焦炉的施工大棚搭拆与焦炉烘炉、热态三项费用,按摊销比例和系数包干的方法。

(2)脚手架搭拆费原定额中按直接费为基数计算,现改为按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四、本册与其他册的关系和界限

(1)炉窑砌体中的安装仪表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2)除炉内耐火与隔热衬里内的小型金具外,炉体的保护、紧固、拉钩、吊挂金属锚固件的制作及安装工程,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属于炉体、管道之外的保温、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4)在炉窑砌体中遇到需要安装烧嘴、看火孔和其他埋设件时,执行第五册有关项目。

(5)凡属炉体外烟道(按烟道与炉体第一道沉降缝分界)的砌体和保温工程,执行《河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五、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一般工业炉粘土砌筑只有Ⅱ、Ⅲ类砌体,如有设计特殊要求Ⅰ类砌体时,人工工日、主材及磨砌机械台班可参照高铝砖Ⅰ类与Ⅱ类砌体比例增加,其他不变。

(2)高铝质隔热砖、粘土质隔热砖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加工,如需要机械磨砖时,可执行“粘土质耐火砖”项目乘以系数0.25。

(3)二次勾缝必须是在施工验收规范上有明确要求的,如焦炉砌筑、锅炉外墙等。这些在专业炉窑砌筑子目中已综合取定,一般砌体原浆勾缝不属于二次勾缝,因此综合基价没有编二次勾缝子目。

(4)炉窑金具是指在炉窑内衬结构中(耐火砌体、耐火浇注料,可塑料与喷涂料,纤维毡、块等),采用的带有紧固或支撑性质的耐热金属件,它应该和耐火或保温砌体紧密相连,如拉钩、锚固件和吊挂件等。一般为耐热碳钢、不锈钢件。综合基价中的“金具”不包括炉内埋设件与挂砖吊钩。

六、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说明

(1)以m2、m3为计量单位的不定型耐火材料工程及辅助工程,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外表面积尺寸计算。

(2)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规定了按本体直接费系数计取,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规定了计算折旧方法,解决了焦炉工程预算中两个最具争议的问题。

(3)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式梁用异型钢模板外)已按m3指令摊入定额内计算模板面积。

(4)规定了集中切砖不得超过总砌体量的10%。规定了设计要求或设计配砖与砌体造型有矛盾才能集中机械切砖。甲方供料发生的砖改型使用需要的集中切砖应另行计算。

(5)消化了“超高系数”,归入相应工程与综合基价项目中不再计算超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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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gc
2007年08月10日 19:36:57
15楼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一、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九章)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

第二章 静置设备安装

第三章 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第四章 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第五章 金属油罐组对安装

第六章 球形罐组对安装

第七章 气柜制作安装

第八章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第九章 综合辅助项目

二、规范与标准的选用

综合基价以1989年到1998年国家新颁布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三、综合基价的适用范围

1.第五册适用的工程项目

(1)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反应器的制作安装工程。

(2)电解槽、电除雾器的安装工程。

(3)金属油罐、气柜的制作安装工程。

(4)球形罐组装工程。

(5)烟囱、烟道、火炬、排气筒的制作安装工程。

(6)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7)与以上项目配套的相关辅助工程项目,例如热处理、压力试验、无损检验、清洗、脱脂、钝化等。

(8)有关手段措施的工程项目,例如胎具、金属桅杆、拖拉坑、吊装加固、组装平台和现场运输等。

2.有关“定义”的说明

(1)“静置设备”是指不需动力带动,安装就位后处于静止状态的部分工艺设备。

(2)“设备类型”按第五册定额内容和设备构造及其用途划分,包括卧式容器、立式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和反应器等。如按设备到货状态和定额项目划分包括整体设备、分段设备和分片设备等。

(3)“设备容积”是指按施工图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4)“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单位以“MPa”表示。

(5)“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按不同定额项目所规定的范围划分子目,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新规定的计算重量的范围,以“t”表示。

(6)“设备安装高度”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高度。

(7)“焊接方式”是指本册设备安装采用的电弧焊与氩电联焊的两种方式,应按不同焊接方式套用不同的子目。

四、综合基价的项目设置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现场施工条件,综合基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及贯彻“主体与措施分离”、“扩大定额通用性”的原则,第五册与原定额相比项目设置有所变化。

1.静置设备制作

静置设备制作仍按设备类型、设备材质、设备构造等条件设置定额项目,适用于常压Ⅰ、Ⅱ类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制作工程。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项目,扩大了综合基价的覆盖面。

(1)由于设备形体尺寸、设备重量影响的设备到货状态和综合基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因此第五册内的容器制作及塔器制作划分为“整体制作”、“分段制作”与“分片制作”三个项目范围。

(2)将原定额的容器制作最大容积VN100m3内扩大到VN300m3内。

(3)将原定额塔器制作最大重量范围的50t内扩大分解为整体塔器100t内、分段塔器300t内、分片塔器500t内。

(4)将原定额设备法兰制作分解为甲型法兰制作与乙型法兰制作,由最大公称直径DN600扩大到DN1600。

(5)取消了原定额铝制椭圆双封头容器制作的10个子目。

(6)增加了塔器地脚螺栓制作11个子目。

(7)热交换器制作由原定额62个子目扩大到134个子目,设置了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浮头式热交换器和U型管式热交换器的制作项目。是按不同材质、焊接、胀接、焊接加胀接等形式划分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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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0日 1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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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静置设备安装工程是在原定额(即第十五册)基础上进行了修编,项目设置有所调整,子目有所增减。

(1)为了体现统一安装工程预算不实之处的通用性,第五册取消了原定额内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取消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橡胶制品机械设备安装、空气分离装置和干燥、过滤、压滤设备安装、再生器、沉降器组对安装及其配套辅助项目。

(2)原定额的设备安装是按6m高度综合取定一个定额项目,另外计算超高费。第五册改为分3个安装高度档次(10m内,10~20m内,20m以上)分别设置子目,不再计算超高费。

(3)设备安装仍按设备到货状态设置项目,第五册将立式容器与塔器的整体安装归纳为一项子目。

(4)分片组装的容器直径扩大到6000mm以上,分片组装的塔器直径扩大到100000mm以上。

(5)整体设备安装是以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定额子目,设备重量范围较原定额略有扩大,卧式容器为100t、反应器为200t、热交换器为80t、塔器与立式容器安装重量范围扩大到600t。

(6)格架式金属桅杆由原定额的350t扩大为500t,原定额的拖拉坑是不分埋件归纳入桅杆内,第五册将其分离出来,按不同的埋件另列项目。

3.金属油罐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金属油罐、工艺金属结构等制作安装工程结合目前施工实际情况,在原定额的基础上,对项目设置略有调整。

(1)增加对接式塔顶油罐容量由500~1000m3计7个子目。

(2)油罐胎具均与油罐本体制安分离,按构造和使用范围另列项目,第五册列出15种类型罐共计76个子目,适当扩大了子目步距。

(3)增加不锈钢油罐制作安装,容量由200~5000m3计8个子目。其配附件安装按碳钢油罐配附件安装作出系数调整。

(4)取消了无力矩油罐和卧式油罐,增加了油罐中央排水管安装。

(5)直升式气柜规格系列由100~1000m3、螺旋式气柜规格系列由1000~200000m3,配重块项目分为铸铁件配重块和混凝土配重块,气柜胎具也与本体制安分离单列项目。

(6)工艺金属结构制安增加了格栅极结构的平台、梯子。

4.其他辅助工程项目

其他辅助工程项目较原定额有所增加:

与主体项目配套的辅助工程项目均与主体分离。例如压力试验、热处理、清洗、酸洗、脱脂、钝化等另按章节分项排列。

5.钢材规格选定及剩余材料回收利用的处理

第五册制定了钢材规格选定及剩余材料回收利用的综合规定,作为第五册编制的主要参数之一。

钢材规格综合取定:

板材:宽×长的规格尺寸为1600mm×6000mm

型材:长度为7000mm

管材:长度为7000mm

钢材回收利用率的取定:凡排板下料剪切后的管材、型材长度在等于或大于1200mm、板材按矩形面积等于或大于0.2m2者,均列为剩余回收材料,回收材料的有效利用率为50%。在取定材料消耗率时要扣除材料回收利用量。

6.脚手架搭拆费的计取

(1)第一章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的5%计取。

(2)除静置设备制作外,本册其他项目均按人工费的10%计取。

(3)脚手架搭拆费中25%为人工费,其余为材料费。

7.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

由于第五册的项目设置,施工方法取定较原定额略有变化,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也有所不同。

(1)设备安装的金属桅杆的计取规则修改为:设备重量在80t以上安装高度在10m内、设备重量在60t以上安装高度在10~20m内、设备重量在40t以上安装高度在20m以上时才能列入金属桅杆项目和计取金属桅杆费用。

(2)工艺金属结构的“联合平台”定义与原定额规则不同,修改为“联合平台是指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操作检修使用的整体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联合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金属重量”。取消了原定额“包括单台上不同空间在几层平台”的规定。

(3)取消了原定额计算规则“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应增加焊接或螺栓连接规定增加的重量”。第五册内已考虑这个因素,不允许再增加工程量。

(4)工艺金属结构除多角形连接筋板可以按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的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重量以外,其他部件(平台)均以图示几何尺寸按实有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

(5)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修改为“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罐车体均按图示几何尺寸的实有面积展开计算,但不扣除所有孔洞所占面积”。

(6)螺旋式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综合基价是以单套胎具考虑,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下列公式计算:1+0.6(N-1)。

(7)第五册考虑环保条件,在施工现场不再设置“地炉”加热煨制,型钢圈的制作超出综合基价项目范围时,均按外委加工件计算。计算油罐、设备本体金属重量时,不得计入外委加工的型钢圈重量。

(8)设备制作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补充为“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吨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则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

(9)热交换器制作工程量计算规则,较原定额增补以下几则规定:“当管径大于Φ25mm时乘以1.10系数,当管径小于Φ25mm时乘以0.95系数。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焊接再焊胀时,按胀接定额乘以1.15系数”。当热交换器压力PN>1.6MPa时,按相应子目乘以1.08系数。

(10)第五册的金属油罐胎具周转使用次数,较原定额略有调整,详见第五章说明。

(11)第五册综合基价内与主体项目配套的辅助工程项目脚手架系数均按主体项目计取。

(12)金属桅杆的拖拉坑工程量和吊装加固件工程量均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方案)计算。

(13)设备安装综合基价内的分片设备和分段设备除计算“分片设备组装”与“分段设备组对”的工程量(以“t”计)以外,还有计算作为吊装就位工作内容的“整体设备安装”项目工程量(以“台”计)。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第五册未列入设备底座与螺栓孔的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

(2)原定额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部分定额项目内包括了“刷樟丹漆”的工作内容,第五册取消了这项工作内容,应根据设计要求另套用相关册的刷油项目。

(3)第五册的金属结构项目是指安装工程的工艺金属结构,不适应于建筑工程项目。

(4)防雷接地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5)设备本体第一片法兰以外的配管工程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6)工业炉耐衬里,炉窑砌筑等执行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7)静置设备的除锈、刷油、绝热等腰三角形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8)工艺金属结构的“联合平台”定义为: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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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一、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的内容(共分八章)

第一章 管道安装

第二章 管件连接

第三章 阀门安装

第四章 法兰安装

第五章 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

第六章 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第七章 无损探伤与焊接口热处理

第八章 其他

二、项目划分原则

为了达到通用的目的,综合基价在列项时仍沿用原定额的表现形式,不按工程部位、不分地下架空、管件单独计算的形式列项。综合基价有以下特点:

(1)同等压力的管道,由于输送介质不同,其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和采用的施工方法也不同,所以选用了手工电弧焊、氩弧焊、氩弧焊打底电弧焊盖面、埋弧自动焊、氧乙炔焊几种焊接方法分别列项,满足工程的需要。

(2)第一章管道安装所有项目中,均不包括管件连接工序内容,直管与管件项目对应分别计算。修订了原定额含管件与不含管件两种计算方法。

(3)根据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管道表面及焊缝无损探伤提出的具体要求,综合基价中编制了管道无损探伤的项目,改变了原定额无损探伤执行板材项目乘以系数的计算方法,简化了计算程序,规范了计价依据。

三、适用范围

(1)综合基价适用新建、扩建工程,且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

(2)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

(3)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围墙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4)综合基价除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大于42MPa的超高压管道,设备本体所属管道,民用给排水、采暖、卫生、煤气输送管道外,其他管道均执行本册项目。

(5)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大型传动设备除底座、机身外,其随机多台附属设备如过滤器、冷凝器、缓冲器、油分离器、油泵之间连接管道等,其重量虽然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定额中,但均未包括其安装工作内容,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的相应项目。

(6)空分装置冷箱内的管道,属设备本体管道,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7)设备本体管道,随设备带来的并已预制成型,其安装包括在设备安装定额内,主机与附属设备之间连接的管道,按材料或半成品进货,执行本册综合基价。

(8)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执行本册综合基价;民用的各种介质管道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有关项目。

(9)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管道预制钢平台搭拆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10)管道刷油、绝热、防腐蚀、衬里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有关项目。

(11)地下管道的管道沟、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2)仪表一次部件安装执行本册综合基价,配合安装用工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13)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中的管道项目,仅适用于从锅炉至透平机组相同材质和规格的子目,其他管道执行本册综合基价。

(14)钢板管的槽钢加固圈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5)电动阀门(非一体)安装不包括电动机安装,电动机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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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0日 1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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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及说明

1.关于几项费用系数的说明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7%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占75%。计算全装置管道工程脚手架费时其计算基数包括地上和埋地等全部工业管道工程的人工,如果单独承担地下管道施工,埋地管道则不应计取脚手架费用。

(2)场内水平运输的运距已综合考虑,不作调整(包括从工地仓库至预制场和现场,从预制场至现场)。厂区外超过1km至10km以内的管道工程按地区规定的吨公里增加费用。厂区外超过1k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如果地沟是在管道安装后才盖板的不应计取。

(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增加的费用为人工费。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增加的费用为人工费。其他性质的保健与“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费”是不同的概念,若发生时可另行计取。

2.使用及说明

(1)在第一章“管道安装”与第二章“管件连接”中,现场加工制作的管件均按标准件考虑。各种标准三通不分同径和异径,均以主管径计算。标准三通最小异径为主管径的1/2,如DN100×50小于标准异径的管接头、凸台等,按异径规格(管接头)计算;在主管上挖眼接管三通、小于标准的属于支管支线接头,其焊口已包括在直接安装内,不计算工程量。

(2)管道安装用法兰连接时,管道安装执行第一章有关项目,法兰执行第四章有关项目。

(3)管件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安装执行第四章有关项目,管件本身安装,不应再另计算安装费。

(4)输送密封油的管道安装执行本册中压管道碳钢管及管件安装子目乘以2.2,内容包括预组装、酸洗、油冲洗等。

(5)忌油管道需进行试压、吹洗时,可执行本册第六章压缩空气试压和压缩空气吹洗项目,并将子目中机械台班的空气压缩机台班价调为无油压缩机台班价。

(6)压制碳钢两半弯头纵缝电弧焊项目,包括内外弧的焊缝修坡口、找平、对口焊接工作内容。不包括压制成型工作内容。

(7)冷排管制作安装项目以“100m”为计量单位,钢带退火和冲、套翘片工作内容不包括在内,应另行计算。

(8)分气缸、集气罐和空气分气筒安装定额项目中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安装执行相应项目。

(9)套管制作与安装,按不同规格,分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钢性防水套管,以“个”为计量单位。执行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子目。

(10)管道焊口充氩保护项目,适用于各种材质氩弧焊或氩电联焊接方法的项目,分不同规格以“10个口”为计量单位。

(11)用管子制作管件的焊缝均不包括试漏和无损探伤工作内容,用在需要焊缝探伤管道上的管件制作焊缝,应按相应管道等级要求的探伤比例另计探伤费用。

(12)各种非金属法兰阀门安装,除塑料法兰阀门配以塑料法兰焊接外,其余均按松套法兰装配,包括法兰和螺栓安装全部工作内容,但不包括阀门、法兰和螺栓(加3%损耗)本身价格(应另计)。

(13)高压碳钢焊接阀门,包括管口工序全部工作内容及焊缝保温缓冷措施,但不包括焊口充氩保护,设计有要求时,按第八章焊口管内局部充氩保护(管件连接)项目另计。

(14)阀门试压介质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用其他介质试压的,应另计。

(15)阀门安装不包括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内容。如阀体磁粉探伤,密封作气密性试验,阀杆密封材料的更换。

(16)低中压法兰垫片是按石棉橡胶板考虑的,其本身价格已进入基价,如与实际材质不同可调整。

(17)各种板卷管与板卷管件制作的焊缝均按透油试漏考虑,不包括单件压力试验和无损探伤。

(18)各种板卷管与板卷管件制作是按在结构(加工)厂制作考虑的,不包括原材料(板材)及成品(直管和管件)的水平运输;不包括卷筒板展开、分段切割、平直,发生时应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19)高压碳钢焊接阀门安装的焊后保温,是焊后焊缝缓冷采用石棉绳保温的措施,综合基价中的石棉绳为摊销用量。

(20)第三、四章的法兰用螺栓,因法兰公称压力是综合考虑的,螺栓安装费也是综合计入基价,所以综合基价未列螺栓数量。螺栓本身的规格数量,按设计规格数量计算。如设计不明确的,可按法兰公称压力和密封面型号,参照本册附录“法兰用螺栓重量表”选用。

(21)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管道规格与实际不符按接近规格中间按大者计算”,“接近规格”概念是指接近于公称直径,一般是以外径表示的管道,如外径Φ108、Φ102、Φ114的管道均属公称直径DN100系列,计算时均应套用DN100的子目。“中间按大者计算”的概念是指介于定额子目步距之间的管道,应按上限计算,如不常用的DN175、DN225规格的管道分别介于定额子目DN150-200、DN200-250之间,计算时应分别套用DN200与DN250定额子目。

(22)塑料管安装均不包括阀门安装、支架制作安装、管道清洗、脱脂、试压、吹洗等工作内容,应另套用本册相应项目。

(23)方型补偿器安装,直管部分可按延长米计算,套用第一章“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弯头可套用第二章“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24)钢板卷管制作内包括连接成每根长度6m内的环缝与制管件成型的环缝的工、料、机费,但不包括钢板直管与管件安装的工、料、机费,其应执行相应的安装项目。

(25)室外排水管道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排水井所占长度。

(26)管道安装项目是按管道集中预制后运往现场安装与直接在现场制作安装综合考虑的,执行时无论采用哪种施工方法均不作调整。

(27)衬里钢管预制安装,包括直管和管件预制安装的全部工序,垂直运输按三次,水平运输按300m考虑的。如衬胶地点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应另行计算。本册不包括衬里工作内容,应另行计算,可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28)调节阀临时管制作、装拆适用于管道系统试压、吹洗时,原阀件拆掉,换上临时短管;试压吹洗合格后,拆除短管,原阀件复位等。

(29)特殊材质焊接工艺评定和高压管道检验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在综合基价中,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30)管道安装不包括其安装后的试压和吹洗工作内容,发生时执行本册第六章“管道清洗、脱脂、试压、吹(冲)洗”的相应项目。

(31)综合基价内已综合考虑室内与室外管碰头的情况,不得另行计算。

(32)在主管上挖眼接管三通时,接管三通按主管径计算。

(33)设计压力为低压,而管道壁厚的选型与中压管道相同,套用综合基价时按管道设计选型壁厚考虑套用中压管道相应项目。

(34)焊接盲板(封头)可套用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35)成品四通套用定额时,可按管件连接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40计算。

(36)阀门、法兰压力与管道压力不同时,应按主管道压力套用综合基价。

(37)玻璃钢法兰安装已包括在玻璃钢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8)管道清洗、吹除用临时管线的钢管、阀门的材料摊销,是指临时用空压机、水泵作动力进行清洗、吹除与被冲、吹管道连接的临时管线、阀门、螺栓的摊销量;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以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应按清洗、吹除施工方案另计。

(39)若高压弯头的异径管一侧是丝扣法兰,另一侧是焊接时,可分别套用法兰安装和管件连接项目其基价乘以系数0.5。

(40)一般管架制作安装项目以“t”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单件重量100kg以内的管支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大于100kg的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有关项目。

(41)木垫式管架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木垫重量;弹簧式管架制作安装中,不包括弹簧本身价格,应另行计算。

(42)弹簧吊架项目中的弹簧是按成品件考虑的,其中不包括全压缩弯形试验和工作载荷试验,如设计要求现场进行试验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3)合金钢阀门壳体及内部零件的光谱分析,如设计要求可另行计算。

(44)高压螺栓的硬度检查,如发生时可另计算。

(45)衬里钢管预安装(压制弯)项目,其弯头采用成品件,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二次安装和一次拆除工作内容。成品管件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主材费。凡管件为煨制弯的仍执行衬里钢管预制安装项目。

(46)虾体弯“弯头”,就是焊接弯头,在制作时中心径的曲率R多采用弯头半径的1~1.5倍,一般分为预制焊接弯头和现场制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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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0日 1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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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一、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六章)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

第五章 消防系统调试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备

二、适用范围

本册综合基价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新建、扩建和整体改造工程。

三、项目设置情况

本册综合基价共设六章33节396个子目。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章主要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

本章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等。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

本章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安装等。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

本章主要包括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等。

第五章 消防系统调试

本章主要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备

本章主要包括入侵探测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安全检查设备、电视监控设备、终端显示设备安装及安全防范系统调试等。

四、超高施工增加费的计取

本册的施工操作高度是按5m编制的,若制作高度超过5m时,按其超过部分的基价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以内)
8
12
16
20

超高系数
1.10
1.15
1.20
1.25


五、综合基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1)“探测器安装”中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红外线探测器安装”已包括了支架安装。

(2)线形探测器安装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报警控制器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4)联动控制器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5)第一、五、六章中的设备支架制作与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防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动开通,并达到按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要求。

(7)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

(8)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9)第六章“安全防范设备”中系统调试装置包括前端各类入侵报警探测器、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设备、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等所必须的联动设备。

(10)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执行本册第六章相应子目。

2.水灭火系统安装

(1)水灭火系统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的设计压力为1.17MPa。若管道公称直径大于100mm采用焊接时,其管道和管件安装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常用于保护可燃液体、气体储罐及油浸电力变压器等,其管道安装等可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安装。

(2)项目中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属高压二氧化碳系统。本综合基价不适用于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其管道安装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由于对灭火剂的不断开发,已出现了很多新品种,但因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所以本次无法编入。发生时,可根据系统的设置和工作压力参照执行本综合基价。

4.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1)泡沫系统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2)本综合基价不适用于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等。发生时应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综合基价中的子目一律要按型号套用。

5.消防系统调试

消防系统调试是以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检测单位与消防局共四次调试、检验及验收合格为标准编制的。

6.安全防范设备安装

电缆敷设、桥架安装、电气专业的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六、与其他分册的界限划分

(1)水灭火系统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制作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气体灭火系统,如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气体灭火系统中的支吊架制作安装执行本册水灭火系统中的管道支吊架项目,不得套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管道支架等安装,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5)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执行本册水灭火系统项目,不得套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7)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8)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9)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10)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七、执行综合基价时应注意的事项

1.水灭火系统

(1)“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安装”,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螺纹连接)。

(2)“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安装”,管件是成品,焊接法兰考虑到二次安装、一次拆除。

(3)“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子目是以整体安装考虑的。

(4)“集热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在顶棚有空洞的情况,按规范必须敷设,方可执行。

(5)“室内消火栓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其中室内消火栓以成套考虑,如果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乘以系数1.2。

(6)“室外消火栓安装”已包括挖土、覆土的工作内容,不可另计。

(7)“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要求另计。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综合基价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灌浆费用可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8)“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已综合考虑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

2.气体灭火系统

(1)“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子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相应管件(螺纹连接)安装,可执行“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

(3)“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已包括卡套式连接件的安装,但其卡套连接件以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4)“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如不需增压,应扣除高纯氮气定额耗量,其他不变。

(5)“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中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3.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已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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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gc
2007年08月10日 19:39:48
20楼
八、专业名词术语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

(2)多线制:系统间信号按各自回路进行传输的布线制式。

(3)总线制:系统间信号采用无极性二根线进行传输的布线制式。

(4)单输出:可输出单个信号。

(5)多输出:具有二次以上不同输出信号。

(6)××××点: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或模块的数量,亦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控制或控制模块的数量。

(7)×路:信号回路数。

(8)点型感烟探测器: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周围的烟密度升高响应的火灾探测器。根据其工作原理不同,可分为离子感烟探测器和光电感烟探测器。

(9)点型感温探测器: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周围的温度升高响应的探测器。根据其工作原理不同,可分为定温探测器和差温探测器。

(10)红外光束探测器:将火灾的烟雾特征物理量对光束的影响转换成输出电信号的变化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的器件。由光束发生器和接受器两个独立部分组成。

(11)火焰探测器:将火灾的辐射光特征物理量转换成电信号,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的器件。常用的有红外探测器和紫外探测器。

(12)可燃气体探测器:对监视范围内泄漏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发出报警信号的器件。常用的有催化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半导体可燃气体探测器。

(13)线型探测器:温度达到预定值时,利用两根载流导线间的热敏绝缘物溶化使两根导线接触而动作的火灾探测器。

(14)按钮:用手动方式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且可确认火灾的发生以及启动灭火装置的器件。

(15)控制模块(接口):在总线制消防联动系统中用于现场消防设备与联动控制器间传递动作信号和动作命令的器件。

(16)报警接口:在总线制消防联动系统中配接于探测器与报警控制器间,向报警控制器传递火警信号的器件。

(17)报警控制器: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报警装置。

(18)联动控制器:能接收由报警控制器传递来的报警信号,并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

(19)报警联动一体机:既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又能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

(20)重复显示器:在多区域多楼层报警控制系统中,用于某区楼层接收探测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报警探测器位置,发出声光警报信号的控制器。

(21)声光报警装置:亦称为火警声光报警器或火警声光讯响器。是一种以音响方式和闪光方式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

(22)警铃:以音响方式发出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23)远程控制器:可接收传送控制器发出的信号,对消防执行设备实行远距离控制的装置。

(24)功放:用于消防广播系统中的广播放大器。

(25)消防广播控制柜:在火灾报警系统中集播放音源、功率放大器、输入混合分配器等于一体,可实现对现场扬声器控制,发出火灾报警语音、信号的装置。

(26)广播分配器、消防广播系统中对现场扬声器实现分区域控制的装置。

(27)电话交换机:可利用送、受话器、通讯分机进行对讲、呼叫的装置。

(28)通讯分机:安置于现场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29)通讯插孔:安置于现场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插孔。

(30)消防报警备用电源:能提供给消防报警设备用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1)消防系统调试:指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工程全系统安装完毕且连通,为检验其达到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试和试验。

其主要内容是:检查系统的各线路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对系统各个单元的设备进行单独通电检验。进行线路接口试验,并对设备进行功能确认。断开消防系统,进行加烟、加温、加光及标准校验气体进行模拟试验。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报警与联动试验、整体试验及自动灭火试验。做好调试记录。

(32)自动报警控制装置:火灾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自动报警线路等组成的报警控制系统的器件、设备。

(33)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能对自动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由联动控制器、报警阀、喷头、消防灭火水和气体管网等组成的灭火系统的联动器件、设备。

(34)消防电梯装置:消防专用电梯。

(35)电动防火门: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门。

(36)防火卷帘门: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卷帘。

(37)安全防范:以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防入侵、防被盗、防破坏、防火的安全防范技术。

(38)入侵报警:用来探测入侵者的移动或其他行动的报警。用物理方法和电子技术,自动探测发生在布防监测区域内的侵入行为产生报警信号,并辅助提示值班人员发生报警的区域部位,显示可能采取的对策。

(39)入侵探测器:用来探测入侵行为的器材。用来探测入侵者移动或其他动作的电子或机械部件组织的装置。

(40)入侵报警控制器:能直接或间接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生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并能指示入侵发生的部位。

多线制:报警信号一一对应直接输入到控制器中。

总线制:利用编码模块串行连接。

(41)报警信号传输:把探测器中的探测信号送到控制器的手段。

(42)出入口控制:也叫门禁控制,其功能是有效地管理门的开启和关闭,保证授权出入门人员的自由出入,限制未授权人员的进入,对暴力强行进入门的行为予以报警。

(43)读卡器:用来接受输入信息的设备。

(44)电控锁:需要有电源万能动作的锁。

(45)安全检查:为了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在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一些重要部门对出入人员进行检查,以发现随身携带或行李包裹中的危险物品(诸如金属武器或爆炸物品等)。

(46)电视监控:通过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将现场图像信号传输到监视器上,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一切情况,这样的系统称电视监控系统。

(47)门磁开关:安装于门上的由开关盒和磁铁盒构成的装置。当磁铁盒相对于开关盒移开至一定距离时,能引起开关状态的变化,控制有关电路而发出报警信号。

(48)紧急脚踏开关:通过脚踏方式控制通、断状态的变化,从而控制有关电路以发出紧急报警信号的装置。

(49)紧急手动开关:通过手动方式控制通、断状态的变化,从而控制有关电路以发出紧急报警信号的装置。

(50)主动红外探测器:发射机和接收机之间的红外辐射光束,完全或大于给定的百分比部分被遮断时能产生报警状态的探测装置。一般应由单独的发射机和接收机组成,收、发机分置安装。

(51)微波探测器:应用多普勒原理,辐射频率大于1GHz的电磁波,覆盖一定范围,并能探测到在该范围内移动的人体而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

(52)被动红外探测器:当人体在探测范围内移动,引起接收到的红外辐射电平变化而能产生报警状态的探测装置。

(53)超声波探测器:应用多普勒原理,对移动的人体反射的超声波产生响应引起报警的装置。

(54)玻璃破碎探测器:专指一种探测器,其传感器被安装在玻璃表面上,它能对玻璃破碎时通过玻璃传送的冲击波做出响应。(注:对于使用压电传感器的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其传感器通过一种粘合剂粘接在玻璃表面上。)

(55)振动探测器:在探测范围内能对入侵者引起的机械振动(冲击)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

(56)多技术复合控制器: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元组合于一体,且当各单元都感应到人体的移动,同时都处于报警状态时才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

(57)无线报警探测器:通过无线方式传送报警信号的探测器。

(58)自动闭门器:根据出入口控制系统主机的指令,对入口门进行自动启闭的执行装置。

(59)可视对讲主机:可视对讲系统中安装在入口处具有选通、摄像及对讲功能的装置。

(60)可视对讲分机:可视对讲系统中具有图像监视、通话对讲等功能的装置。

(61)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检测穿过被检物品的X射线的强度分布或能谱分布,对被检物做出安全判定的设备。

(62)金属武器探测器:结构上做成人可通过的门状,在门中建立电磁场,当人体携带金属物品通过该门时,能产生报警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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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gc
2007年08月10日 19:40:23
21楼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内容(共分七章)

第一章 管道安装

第二章 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第七章 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编制依据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标准、规范已淘汰,综合基价执行了新的规范、标准。现依据的规范标准基本上均为1997、1998年颁布的。

三、适用范围与有关分册的关系

1.适用范围

本册适用于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等。

不列入的项目,使用其他有关分册。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同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内加压泵间的管道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刷油、绝热部分使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4)有关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使用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5)锅炉安装执行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6)消火栓及消防报警设备安装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2.本册与有关分册的划分界线

(1)给水管道:

①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②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①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②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①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②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③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④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4)燃气管道:

①室内外管道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②室外管道和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关于几项费用系数的说明

(1)脚手架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是综合考虑的,施工中操作搭不搭脚手架都按照此规定计取。

(2)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度在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6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高度在20m以上(不含20m,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由于高层建筑增加系数是按全部建筑面积的工程量综合计算的,因此在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6层或20m以下的工程量。

(3)超高增加费:综合基价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增加系数;3.6m以内的工程量不增加系数。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5)设置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其定额人工乘以1.3。是指一些采暖、给排水、燃气管道、阀门、法兰、支架等进入管道间内的工程量部分,在管道间内操作的那部分。

(6)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乘以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乘以1.03。这里的钢模指的是大块钢模。

(7)综合基价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脚手架搭拆费属于综合系统,其他四个系数均属于子目系数。

五、综合基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等)均不从管道延长米中扣除。

(2)安装的设计规格与定额项目规格不符时,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中间时按大者套,超过综合基价最大规格的作补充项目。

(3)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但未包括雨水漏斗的本身价格,雨水漏斗及雨水管件按实用数量另计主材价。

(4)铸铁法兰(螺纹连接)已计算了带帽螺栓的安装人工和材料,如主材价不包括带帽螺栓者,带帽螺栓价格另计。

(5)“水箱制作”子目中已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6)小便槽子目中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7)承插铸铁给水管安装、承插铸铁铁雨水管安装、塑料雨水管安装子目中,未列入接头零件耗量,应按实另行计算,但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8)单独埋地管道不得计算脚手架下架搭拆费用。

(9)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内,可按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执行。各类水箱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项目,如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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