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如果你在图纸中遇到一些关于03G101的疑难问题,可能你在这得到答案。下面是转自山东大学陈青来教授的答复。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如果你在图纸中遇到一些关于03G101的疑难问题,可能你在这得到答案。下面是转自山东大学陈青来教授的答复。
12楼
●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
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
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
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
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
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
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
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
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
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
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 答梁问题(21):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
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
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 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
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
“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
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
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
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 答梁问题(22):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
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
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
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
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
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
筋构造 )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
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
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
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
况。
回复
13楼
●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 而上部却
不考虑,施工单位 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 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
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 答柱问题(6): 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
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
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
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 这个问题
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
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
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
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
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
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
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
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
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
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
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
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
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
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
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
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
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
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
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回复
14楼
●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
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
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
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
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
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
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
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
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
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
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
(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
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
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
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
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回复
15楼
●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
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
梁问题(2)”。
● 梁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
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
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
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
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
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洞
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
(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
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
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
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
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
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
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
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
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
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
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
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
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
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
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
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
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
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
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
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
(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回复
16楼
●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
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
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
锚即可满足要求。
■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
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
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
2)
■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
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
重要的。
●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
端柱的边缘算起。
● 综合问题(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
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
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
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
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
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
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
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回复
17楼
nanming@263.net谢谢版主
回复
18楼
都是偶像级的人物!
回复
19楼
受益匪浅
回复
20楼
好东西,支持!!!
回复
21楼
谢谢无私奉献!!!~~~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