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30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是88.9米,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裙楼为两层商铺,每层的建筑面积大概为580平米左右。商铺内原设计只有室内消火栓,现在要将这两层改为售楼处,一层做接待、展厅,二层办公。这种情况下,裙楼需要增加喷淋系统么?
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30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是88.9米,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裙楼为两层商铺,每层的建筑面积大概为580平米左右。商铺内原设计只有室内消火栓,现在要将这两层改为售楼处,一层做接待、展厅,二层办公。这种情况下,裙楼需要增加喷淋系统么?
2楼
要设,详见高规7.6.2条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 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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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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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二楼正解,多看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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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估计不是加喷淋的问题了,楼的性质都变了,喷淋肯定得上,消防水池容量也要比原来的大了。以前最多也一个商住楼,现在看情况成综合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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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要加的,安全等级高些肯定保险点,不过得先跟甲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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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要加的,规范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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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对的,必须设 这可是强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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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1.一类建筑。要设自喷。毋庸置疑。
2.建筑定性:无论如何不能归综合楼。(只有公共建筑才有可能是综合楼。详见综合楼定义)
3.如果商业部分不符合网点定义,归商住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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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综合楼的火灾时间是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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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二楼强力,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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