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综合保税区 L区富士康科技 工业园厂区绿化工程招标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高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郑州综合保税区L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受招标人郑州新发展高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郑州综合保税区L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厂区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高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郑州综合保税区L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受招标人郑州新发展高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综合保税区L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厂区绿化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FZ-ZXG-2012-002
2.3项目实施地点:郑州综合保税区L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
2.4项目实施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所施工的工程无因施工因素引起安全质量事故,且年检有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外地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进豫备案证明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的原件及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缺少任一证其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时查验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6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