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设计的钢结构厂房,屋面为檩条上100mm厚岩棉夹芯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按照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6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3.2.1条,柱耐火极限≥2.5小时,柱耐火极限≥1.5小时,屋面承重构件耐火极限≥1.0小时。根据3.2.3条柱耐火极限可放宽到2.0小时,但是根据3.2.4条,可以对梁柱采取无妨火保护。这样就与3.2.1条的要求矛盾。到底梁柱应不应该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我设计的钢结构厂房,屋面为檩条上100mm厚岩棉夹芯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按照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6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3.2.1条,柱耐火极限≥2.5小时,柱耐火极限≥1.5小时,屋面承重构件耐火极限≥1.0小时。根据3.2.3条柱耐火极限可放宽到2.0小时,但是根据3.2.4条,可以对梁柱采取无妨火保护。这样就与3.2.1条的要求矛盾。到底梁柱应不应该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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