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中央空调、电梯维护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依据省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鄂财采计【2012】6579号的要求,受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中央空调、电梯维护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ZT-2012129-F210 2.项目名称: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中央空调、电梯维护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依据省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鄂财采计【2012】6579号的要求,受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中央空调、电梯维护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ZT-2012129-F210
2.项目名称: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中央空调、电梯维护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3.1此项目共分为A、B两个包,具体为:
包号
采购内容
A包
空调维修,,更换零件等。具体细则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B包
电梯维修,对省无委办监测检测综合楼的电梯进行维修包括清扫,加油,调试。具体细则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3.2服务期限:1年
3.3服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法院路15号。
二、 竞标人资格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 竞标开始时间
兹定于2012年11月20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六、 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竞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三天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澄清文件须具有竞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竞标人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必要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现场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竞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联系人:高继宏
手 机:18604490445
电 话:010-59919008
传 真:010-59919008
邮 箱: 18604490445@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汤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