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aiya0115
aiya0115 Lv.18
2012年10月22日 16: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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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随县恒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 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 、该项目建设采取BT(投融资+施工总承包,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回购)模式;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随县恒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 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 、该项目建设采取BT(投融资+施工总承包,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回购)模式;



2 、回购期限:六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开始回购,首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以后每年的同一时间即为



回购款支付时间,如遇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为其后一个工作日。具体回购事项及工程款拨付进度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 、该项目须融资2660万元(人民币,下同)。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本公司基本帐户先期交纳600万元融资款到招标人指定帐户,逾期未交者



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剩余2060万元融资款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万元(从本



公司基本帐户汇入),对违约放弃中标资格者将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按20%的比例扣除违约金;



4 、融资利息:融资总额2660万元,按年利息10%从回购之日起计算利息。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随县厉山镇幸福村;



2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库容为24.3万M3,使用年限为5年)。总投资概算约3360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约1900万元,前期费用



及机械设备购置费用等约1460万元;



3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



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 及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 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同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持有湖 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



理备案手续;



5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



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



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2011年度或2012年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相关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6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记录



时间为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前推2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集中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7 、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



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 2012年10月2 2日至 2012年10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原件:企业营 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本人身 份证等,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标注“与原件无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报名;



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31日 10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指定地点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融资款金额:600万元



融资款缴纳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保证金金额:50万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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