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和要求: 取的一定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正高级资格。 2、工作程序:网上下载有关表格→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基层主管部门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上报专管科审核→上报佛山市人事局审核→报省高评委评审→佛山市人事局接评审结果→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专管科接佛山市人事局通知后转发有关文件和证书。
1、对象和要求:
取的一定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正高级资格。
2、工作程序:网上下载有关表格→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基层主管部门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上报专管科审核→上报佛山市人事局审核→报省高评委评审→佛山市人事局接评审结果→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专管科接佛山市人事局通知后转发有关文件和证书。
3、所需材料:
(1)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信息录入表》各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培训登记证影印件,内含《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公修课培训,以及其他有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影印件(自申报之日起倒数3年内,继续教育不得少于360学时);
(3)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五个模块);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从聘任现职之日起,每年一份)。
(5)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一份;
(6)学历、资格证书影印件各一份;
(7)大一寸相片一张;
(8)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2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获奖论文2篇;
(9)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十五份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一式七份。
4、办理时间: 以当年所发文件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七月份。
5、发证时间: 佛山市发放证书到我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注意事项:凡是复印件必须经主管部门对照原件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