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关于《水规》2009版中3.6,关于小区室外给水管道水力计算,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1.老版《水规》关于小区给水管道计算,是按照小区规模3000人来划分的,而新规是按照表3.6.1来划分的,大家计算管径的时候是不是都需要根据小区服务人数与表中关系再计算管径的?或者说还有其他简便的方法?2.按照规范3.6.1条,当小区服务人数小于表3.6.1中数值,按照住宅和公建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法计算管段流量;当小区服务大于表3.6.1中数值,按照最大用水时用水量确定管段流量。两种方法都没有包括进小区的未预计水量、漏失水量、绿化、道路用水。但按照3.6.2条规范,当小区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管道时,管道设计流量中可不包括小区的绿化、道路用水,那么未预计水量、漏失水量、绿化、道路用水该怎么样计算进小区用水中呢?
1.老版《水规》关于小区给水管道计算,是按照小区规模3000人来划分的,而新规是按照表3.6.1来划分的,大家计算管径的时候是不是都需要根据小区服务人数与表中关系再计算管径的?或者说还有其他简便的方法?
2.按照规范3.6.1条,当小区服务人数小于表3.6.1中数值,按照住宅和公建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法计算管段流量;当小区服务大于表3.6.1中数值,按照最大用水时用水量确定管段流量。两种方法都没有包括进小区的未预计水量、漏失水量、绿化、道路用水。但按照3.6.2条规范,当小区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管道时,管道设计流量中可不包括小区的绿化、道路用水,那么未预计水量、漏失水量、绿化、道路用水该怎么样计算进小区用水中呢?
3.规范3.6.2中规定淋浴用水量按15%计算,这个是按什么的15%计算的?是生活和消防用水量加起来的15%计算么?但是当量法也可以计算淋浴用水量的,此条规范是什么意思呢?
4.小区室外给水管道的管径,是不是按住宅和公建用水量确定管径(流速按不大于1.5M/s确定管径),再累加一次消防用水量校核管径(按流速不大于2.5m/s校核),同时满足小区内最不利消火栓水压不低于0.1MPA(地面算起)?大家经常都用什么方法确定管径呢?
5.小区室外给水干管、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小区室外给水引入管意思一样么?
小弟是新手,规范中很多问题都不太清楚,向大家多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