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的 建 筑 面 积 包 括 哪 房屋建筑面积的概念对我们购房人业说比较模糊,而开发商在售楼时往往也不阐明建筑面积应包括哪些范围。因此,在购买了楼房以后,即使认为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不成比例,也无法计算应得的建筑面积,购房者常常为此与开发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筑面积包括: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房 屋 的 建 筑 面 积 包 括 哪
房屋建筑面积的概念对我们购房人业说比较模糊,而开发商在售楼时往往也不阐明建筑面积应包括哪些范围。因此,在购买了楼房以后,即使认为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不成比例,也无法计算应得的建筑面积,购房者常常为此与开发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建筑面积包括: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中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处转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他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来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的馆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雨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层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直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的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结构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2楼
阳台是只要不封闭,不管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都是算一半的面积。可是我在98年集资间房子的时候,施工方拿出了一个本本,是湖南省的规定,说是凹阳台超过1500mm 的,要算全面积。我家的阳台是2100mm ,没封闭,可是是按全面积算得。真不知道这些到底是什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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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不错,好热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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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规范讲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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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建筑设计算得建筑面积和施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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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阳台面积也是只算一半的,我们老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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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建筑面积包括: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中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处转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他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来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的馆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雨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层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直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的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结构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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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的
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的,如层高超过2.2米(含2.2米,如无特殊注明以下均同)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
7.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8.建筑物内的设备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9.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0.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包括栏板厚在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挑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跨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17.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
18.检修、消防等专用的室外爬梯不计入建筑面积。
19.层高在2.2米以内(不含2.2米)的设备层不计入建筑面积。
20.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圆库、干支线等不计入建筑面积。
21.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
22.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不计入建筑面积。
23.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24.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5.层高小于2.2米(不含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不计入建筑面积。
26.建筑物外墙为预制墙板时,其建筑面积按墙板主墙面的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墙板有凸出的艺术性装饰时其凸出的艺术性装饰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27.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端头出口部分包括楼梯踏步与通道相接处,按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沉降缝以外的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如通道端头为竖向爬梯出口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28.用深基础作地下架空层超过2.2m米的,设计包括门窗、地面抹灰及装饰的,按架空层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设计仅留洞口不做地面抹灰及装饰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29. 图书馆的书库,有书架层的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无书架层的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30.全部凹阳台以凹进部分净空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半凸半凹的阳台分别以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但住宅工程首层平台(非悬挑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31.突出墙面的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2.两个建筑物之间的架空通廊,有围护结构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但架空通廊的屋面层和底层作为通道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33.建筑物楼内无楼梯只有室外楼梯的(包括疏散梯)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时室外的楼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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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我家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有很大的区别,还有每户的分摊面积是在没计算的,请答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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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7.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关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细则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餐厅、前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墻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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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7.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关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细则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餐厅、前室、壁柜等
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墻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以上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则供大家参考,如有更新的计算规则请积极提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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