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8.5.1-4疑问
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1日 15:39:59
只看楼主

三层建筑 总面积8000 底层沿街商铺、2-3层住人每间商铺面积都在100左右按规范 总面积超3000的商店要做喷淋但是现实操作好象不太合理各位给点意见了

三层建筑 总面积8000
底层沿街商铺、2-3层住人
每间商铺面积都在100左右
按规范 总面积超3000的商店要做喷淋
但是现实操作好象不太合理
各位给点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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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1日 15:42:56
2楼
大家捧捧场
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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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1日 15:44:34
3楼
总面积超3000,并且每层建筑也超过1500
觉得这种小建筑做喷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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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1日 15:56:14
4楼
请版主\老王等专家给点意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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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1日 16:23:46
5楼
水灾审图员给点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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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7年04月11日 17:22:34
6楼
底层是商业网点,上部住宅,按照纯住宅考虑,什么都不需要设,但是上部住宅的楼梯出口等需要和下部网点完全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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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otto
2007年04月12日 09:30:04
7楼
上面是不是住宅啊?

感觉这个面积好大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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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11lang
2007年04月12日 15:12:38
8楼
上部楼梯间就设在商铺室内\建筑定性已经定性为商业用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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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qah
2007年04月12日 15:41:44
9楼
在北京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或者建筑面积大于500并且设在民用建筑内的商店都得设自喷,不过是简易自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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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7年04月12日 16:47:19
10楼


那二三层是不能住人的,你们建筑的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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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aaa
2007年04月12日 16:54:11
11楼
满足商业网点的定义则不用设喷淋。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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