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给水分户计量。水表集中设在室外水表井内。本来的设计是每户一根立管走管井,入户后走每户找平层,但甲方的总工给我提的建议如下:每户厨房和卫生间的给水立管都要经过下面各层的厨房和卫生间,到达本层。具体做法就是:6楼卫生间的给水立管(de32)要经过1-5楼住户的卫生间到达6楼,5楼卫生间的给水立管(de32)要经过1-4楼住户的卫生间到达5楼,依此类推。厨房的给水方式也一样。这样的结果就是,1楼卫生间里会有6根给水立管(de32),2楼卫生间里会有5根给水立管(de32),依此类推。
每户厨房和卫生间的给水立管都要经过下面各层的厨房和卫生间,到达本层。
具体做法就是:6楼卫生间的给水立管(de32)要经过1-5楼住户的卫生间到达6楼,5楼卫生间的给水立管(de32)要经过1-4楼住户的卫生间到达5楼,依此类推。厨房的给水方式也一样。
这样的结果就是,1楼卫生间里会有6根给水立管(de32),2楼卫生间里会有5根给水立管(de32),依此类推。
(他的理由是不走找平层,节省管材。我晕,他这样每户两根立管,不知道节省在哪儿)
他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好的。现在问题是我找不到具体的条文规定单户给水立管不能经过他人套内空间。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没有相关的单户给水立管不能经过他人套内空间的规定
能找到的条文如下: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8.1.4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
GB 50368—2005 8.1.4这里只说了给水总立管。可按照甲方总工的做法经过他人套内空间的都是每户的支管。如何定义?
哪位同行能提供一个具体的条文,明确规定不能这样做?